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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80016/2023-25244 分类:  
发文机关: 新田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06-30
名称: 新田县烤烟事务中心解读《关于加强全县烟叶收购市场管理工作的通告》
文号 :    
新田县烤烟事务中心解读《关于加强全县烟叶收购市场管理工作的通告》
  • 2023-06-30 12:38
  • 来源: 新田县烤烟事务中心
  • 发布机构:新田县人民政府
  • 【字体:   

一、制定该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烟叶属国家专卖品,烟农生产的烟叶由烟草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购标准,统一收购和经营管理,未经委托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收购烟叶。为加强全县烟叶收购市场管理,维护正常的收购秩序,搞好烟叶收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关于加强全县烟叶收购市场管理工作的通告》。

二、依据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拟解决的问题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严禁跨区域出售和非法运输烟叶出县;

(二)严禁对烟农压级压价、短斤少两,严禁收“人情烟”、“面子烟”和以烟谋私,严禁内外勾结、弄虚作假、监守自盗,严禁提级上调,严禁收购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烟叶;

(三)对非法运输烟叶的单位和个人,除没收违法所得外,并按承运烟叶总值的20%处以罚款;

(四)对非法收购和经营烟叶的,根据情形和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罚;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征求意见和协调情况

根据烤烟工作领导小组、公安局和烟草局的意见,2023年5月中旬,我办召开了新田县2023年烤烟工作座谈会,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智新、烤烟办主任郑华勇、公安局副局长谢志扬、烟草局副局长刘作等有关人员参会,对关于加强新田县烟叶收购市场管理工作提出了相应的意见,会上进行了沟通协调,达成一致意见。

五、制发程序

    本文制发前已经多方征求意见完善和报县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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