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80016/2023-01013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新田县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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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公告简本
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推进“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完成编制《新田县“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该规划历经征求意见、专家评审、审查审核等程序,已由县人民政府正式批复。现将规划主要内容及批复公布如下:
总则
《规划》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规划》是新田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各乡(镇)、村(组)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要依据,适用于全县范围,总面积1022.4km2。
《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年-2025年。
《规划》中地质灾害隐患统计数据截止至2020年12月底。
一、地质灾害现状与形势
(一)地质灾害现状
1.地质灾害类型
据新田县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资料、变更调查及中小学地质灾害调查资料,截止2020年12月底,全县现存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112处,其中滑坡93处、崩塌13处、地面塌陷6处,规模以小型为主,中型3处(滑坡2处、崩塌1处)。
2.地质灾害分布
截止2020年12月底,全县现存地质灾害隐患点112处,各乡镇分布情况见表1-2。滑坡是新田发生数量最多、分布最广的地质灾害类型,除龙泉街道、枧头镇、石羊镇外其余11个乡镇(街道)均有分布。地域上滑坡及崩塌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县境北部地形地貌较复杂的山地区域,行政区域以门楼下瑶族乡、金陵镇及骥村镇为主。而地面塌陷多分布于新田县南部碳酸盐岩区沟谷凹地及平原处。
3.地质灾害灾情
根据湖南省地质灾害基础调查管理系统,截止2020年12月底新田县的11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中出现灾情的有73处(滑坡62处、崩塌5处、地面塌陷6处),灾情等级均为小型。因地质灾害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达499.2万元,其中滑坡灾情最重,致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428.1万元,占新田县地质灾害直接经济损失的85.8%,余为崩塌及地面塌陷地质灾害,分别为39.1万、32万。4.地质灾害隐患险情
截止2020年12月底,新田县仍存在11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根据灾害险情分级标准,险情中型5处、小型107处。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人口3373人,潜在经济损失8928万元。
(二)“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成效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1.“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成效
“十三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自然资源部门的大力支持、指导下,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深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任务,有序推进各项重点工程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1)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进一步完善
①全面完成中小学地质灾害补充调查工作。至2017年底,新田县完成中小学地质灾害补充调查工作,落实了中小学校区域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责任,为中小学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措施的实施确定目标校区,为受威胁的学校提供了地质灾害防治依据,完成了新田县中小学校地质灾害补充调查数据库建设。
②完成了1:5万地质灾害变更调查工作。截止2019年底,全面完成1:5万地质灾害变更调查工作,摸清了新田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存量、增量变化情况,更新以落实群测群防责任为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相关信息,完善湖南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信息系统数据建设。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落实、预警信息传达、应急工作指挥协调、防灾减灾管理工作等防治管理四个到位提供了依据。
③持续开展地质灾害动态排查巡查。累计完成地质灾害巡查、排查、核查600余次,准确掌握了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的数量、规模、发育程度、分布特征、危害程度及危险性,“十三五”期间新田县累计核销地质灾害隐患点58处,核查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39处,完善更新隐患点数据库,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④积极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强化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提出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的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和预防地质灾害,最大限度降低建设工程风险和维护费用。
(2)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系统逐步健全
①加强推进群测群防。认真贯彻地质灾害防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以“减少人员伤亡,努力降低财产损失”为目标。一是抓好地质灾害防治“两卡”发放工作。“十三五”期间共发放“两卡”600余份,切实提高了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群众防治知识,使人民群众成为灾害防治明白人。二是落实隐患点监测人员,根据县2020年底地质灾害防治台账,全县现有群测群防点112个,设立监测人员112人。
②普适型、专业型监测预警工程建设。“十三五”期间,新田县共安装2处专业地质灾害监测点,11处地质灾害普适型监测点,建成新型高效“技防+人防”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实时监测数据与技术支撑服务。
③气象风险预警预报更加及时准确。“十三五”期间,我县借助省、市两级综防平台,加强与地方气象、新闻、电台等部门合作,通过(电视、网站、广播、微信、短信等)为全县广大民众提供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服务。期内累计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80余次,主动提高人民民众的主动防灾意识。
(3)地质灾害工程治理与避险搬迁效果显著
“十三五”期间,新田县积极争取省、市、县三级财政资金,并利用市场化方式引进社会资金投入,期内共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及应急处置78处,其中进行对东山岭滑坡等1处地质灾害勘查、设计工作,累计投入资金1022.81万元;完成地质灾害搬迁避让98户,搬迁人口328人,投入资金490万。实施的工程治理及搬迁避让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部分未实施搬迁项目主要原因为选址困难、搬迁补偿费用低及群众不愿意舍弃老屋搬迁等。
(4)地质灾害应急联动机制进一步夯实
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一是建立了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指挥系统。以县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直相关部门和全县13个乡镇(街道)为成员的新田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并编制县级、乡级预案,成立县、乡、村三级应急队伍,构建了“县领导包乡、乡镇干部包村、村支两委包组、监测人员包点”的群测群防网络。二是建立应急响应队伍。由技术人员、基层单位、社会团体、当地群众、志愿者、民兵和武警官兵组成;三是制定并实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四是严格执行速报制度。一旦发生灾(险)情,按速报制度的有关要求,在1小时内上报。同时,切实做好应急调查工作,安排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灾情、险情,处理善后;五是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24小时开通手机,确保了信息及时准确的传递。“十三五”期间,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20余次,均编写单点应急调查报告并提出了防治措施与建议,为后期地质灾害防控和治理提供技术资料;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60余次,参加人数2000余人,逐步提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5)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已初步建成
随着《湖南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地质灾害防治制度进一步完善,防治工作开展有章可循,为严格按制度管人管事奠定了基础,确保地灾防治责任落到实处。同时,新田县针对本县区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和多发生在汛期的特点,建立了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编报制度、巡查检查制度、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以及应急调查处理制度等,使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逐渐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正常轨道。
2.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地质灾害投资机制不健全
新田县现存的地质灾害隐患112处,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十分繁重。据统计,只有不足20%的地质灾害隐患得到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其根本原因是尚未建立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的长效机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虽然纳入政府考核,但资金来源渠道未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仍处于被动防治状态,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建立高效科学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
(2)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严重不足
新田县申请国家资金,湖南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市县级财政部分资金等,对有关地质灾害点进行调查评价、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巡查排查等多项工作。但除此外,尚有大量且处于不稳定状态的灾害(隐患)点未得到有效防治,仍然威胁着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其次各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紧缺,汛期防汛压力大,乡镇车辆有限,严重影响汛期巡查、抢险工作。
(3)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实施难点较多
新田县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实施难点较多,主要表现为集中选点搬迁困难,难以找到较平稳的位置进行搬迁,部分实施异地搬迁又不利农户的生产生活。其次是村民自身困难较多。部分村民存在等、靠、要等消极思想,还有部分农户因自身经济条件差,搬迁补助资金相对较少,无力修建新房不愿意搬迁。四是部分地方百姓有“守土”等封建思想,不愿意搬迁至新址修建房屋,或者不愿意拆老房屋,做通群众思想工作难。这些因素制约或影响项目的顺利实施。
(4)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有待进一步加强
新田县构建了“县相关领导包乡、乡镇干部包村、村支两委包组、监测人员包点”的群测群防网络,但目前地质灾害监测主要依靠群测群防专职监测,人工巡查制约了监测工作实时性与连贯性。而专业监测设备繁多,缺乏标准,参数、接口不统一,投入费用高,设备运行维护成本高,工作手段和技术水平有待加强和提高,监测网点的管理与运行不够规范,监测信息反馈与处理工作有待加强。
(5)乡镇级防治专业技术人员缺乏
随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量的大幅度增加,每年汛前检查、汛中排查、汛后核查工作的大量开展,县级层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技术单位成立了地质灾害技术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力量得到了一定保证。但是乡镇一级防灾基础让然薄弱,普遍缺乏专业地质技术人员,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水平滞后,专业化防治手段缺乏。山区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还有待提高,麻痹侥幸心理,不想撤、不愿撤、不配合的情况普遍存在。
(三)“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形势
1.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复杂
一是新田县地质条件较复杂,加之近年来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发,山区地质灾害仍将呈突发多发态势,切坡建房、公路、铁路建设等人类工程活动等使地质灾害发生不断加剧;二是地质灾害防治薄弱环节仍然存在,防灾减灾技术力量薄弱,基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少,防灾工作难度大,部分监测人员和群众防灾知识缺乏,有监测人员为家庭生活外出务工情况,防灾措施落实不够到位;三是资金投入不足,有的抢险应急工程未能及时实施,一些威胁人民群众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不能得到有效治理,四是广大群众防御地质灾害意识还不够强,对地质灾害存在侥幸心理,受灾害威胁时,部分群众自救意识弱,“等、靠、要”的思想严重。
2.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对地质灾害防治提出新要求
坚持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指导思想,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升灾种监测、风险分析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坚持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县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确保社会更稳定、人民更安宁。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统筹推进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全面提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十四五”时期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攻坚期,要求全力补短板、强弱项、抓实效,切实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衔接有待推进
据调查资料统计,新田县建房、修路切坡引发地质灾害占全县地质灾害总数的近40%。随着党的十九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制定,农业农村现代化转型进行逐步加快,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切坡建房风险管控力度不足,科学引导农村建房选址安全意识淡薄,农村建房选址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薄弱,修路建房切坡诱发地质灾害现象频繁发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衔接有待推进。
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规划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本方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彻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重要要求。牢固树立“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以人民为中心,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充分依靠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大力加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工程治理、搬迁避险以及综合能力建设,提升防治装备现代化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强化生态保护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协同发展,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全面推进新田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二)规划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健全和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变被动应急救灾为积极主动防灾减灾,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各乡(镇)和村、组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监测指导工作,有关部门各行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机制。
3.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县人民政府为主导、自然资源部门主导实施的管理体制。人为工程活动等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等责任。
4.结合发展,服务大局的原则。紧密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脱贫攻坚任务和重大发展战略等,结合乡村振兴,统筹规划,分类处置,以减缓地质灾害险情为重点,统筹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与避险移民搬迁、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和应急技术支撑能力建设任务,服务乡村振兴和社会经济发展大局。
5.依靠技术、科学减灾的原则。充分发挥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的作用,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强化基础研究,充分认识地质灾害特点,把握其发生变化规律,促进高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科技支撑能力,科学防灾减灾。
6.统筹部署、相互协调的原则。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实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矿产资源、水资源开发与保护、山洪灾害防治、乡村建设、校安工程、扶贫工程、强边固防等规划相协调,提高规划的综合性、全面性和可实施性。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从2021年到2025年,组织实施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防治能力建设等工程。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风险管控体系;完成县第一次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和农村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风险调查评价工作;完善以地质灾害隐患点为主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完成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包括综合性监测预警系统和普适型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推进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精细化预警预报;实施一批重点搬迁与治理工程;完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应用系统及地质灾害隐患库;突出防灾减灾宣传工作。全面提升全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
2.分类目标
紧紧围绕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警、综合治理、能力建设、人才队伍及数据平台建设等六个方面建设,强化关键环节补短板,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类施策,整体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通过“十四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详见表2-1。
(1)地质灾害调查:以乡镇为基本单元每年定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健全地质灾害隐患核销制度。规划期内完成县1:1万地质灾害调查和风险评价、第一次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农村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风险调查评价工作,摸清全县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县地质灾害风险水平,为有效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规划期内计划开展门楼下瑶族乡、骥村镇、金陵镇、大坪塘镇等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集镇勘查项目,为城镇的规划、建设和地质灾害防治提供可靠技术依据。
(2)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健全“县相关领导包乡、乡镇干部包村、村支两委包组、监测人员包点”的群测群防体系,落实监测防治主体与防治责任人,对稳定性差、危险程度大、影响范围广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现代化防治技术,规划期内计划设置4处专业监测示范点和19处普适性监测点,采取与省、市互联互通,与气象部门加强协作方式完善气象预警发布平台工作,进一步夯实我县“人防+技防”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
(3)综合治理工作:对历史地质灾害隐患点采用应急处置、工程治理、专业监测、搬迁避让等手段进行综合治理,使已查明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人数与财产损失降至最低;规划期间计划完成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20处排危除险、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工程。
(4)能力建设: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防灾减灾基本知识和技能,采用应急演练、科普宣传、专业培训等方式对县、乡、村群测群防人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定期举办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提高群测群防员、受威胁群众专业知识储备,提高群众防灾避险能力。在中小学校、社区和工厂等开展地质灾害基本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增强广大师生和群众地质灾害防灾意识。规划期内开展地质灾害宣传讲座5次,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培训10次,地质灾害避险自救知识宣传20次,应急演练5次。
(5)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严格按一县一对口技术队伍的模式建立地质灾害技术服务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技术支撑单位通过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和专用车辆,随时为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提供技术支撑服务。充分发挥县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服务中心作用,应急响应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县级技术人员能力,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能力。
(6)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引发谁负责”的原则,将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急管理、气象、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水利、铁路、教育、文化旅游、电力、通信等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落实防灾责任。
三、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和防治分区
(一)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
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主要依据地形地貌、岩土体类型及性质、地质构造等地质环境背景条件,按不同地质灾害类型、时空分布规律及其发展趋势,结合大气降水和人类活动等动力条件等致灾因素,利用信息量模型方法,进行新田县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区划图。经综合分析,新田县共划分出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划分为3个区,即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和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分别以罗马数字Ⅰ、Ⅱ、Ⅲ表示,并进一步划分为7个亚区,亚区按“地名+地质灾害种类”进行命名,代号以“易发分区代号+地质灾害种类”区别,同一易发程度分区存在两个及以上亚区时以阿拉伯数字上标区分,如“Ⅰ1HB”为以滑坡、崩塌为主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一亚区。(二)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1.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分原则
根据新田县境内的地质环境条件、人口密度及工程设施分布、地质灾害发育现状及危险性等,结合人口密集程度、国土空间规划布局、经济发展情况、重要基础设施、重要交通干线、风景名胜区、风险防范区等因素,考虑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和危害程度,防治重点和措施的相似性,以定性分析为主综合确定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2.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主要为人类工程经济活动比较强烈、地质灾害易发程度高、危害严重的地区。根据相关原则,按人类工程活动强弱及新田县相关规划情况在县境内划分3个重点防治区、4个次重点防治区及1个一般防治区
四、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一)地质灾害调查评价
开展地质灾害基础调查工作,进一步查明新田县地质灾害发育及分布规律,掌握县地质灾害风险底数,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依据。
1.地质灾害隐患“三查”和应急调查
按照分级负责原则,以乡镇为基本单元每年在汛前进行全面仔细排查,在汛中根据雨情水情开展巡查和汛后复查。加强农村切坡建房、“四好”公路、林道建设等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管理,明确地质灾害防治职责,切实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效能。规划期每年对稳定性差、危险性高的地质灾害点开展汛期排查巡排复查。按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做好灾情评估,查明灾害发生原因、发展趋势,划定危险区,及时更新数据资料和信息,为地方政府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2.第一次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
2021年-2022年完成县第一次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摸清全县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县地质灾害风险水平,为有效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3.1:1万地质灾害调查和风险评价
根据已有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在地质灾害隐患遥感分析识别的基础上,完成县1:1万地质灾害调查和风险评价工作。采用地面调查与工程地质测绘、钻探、物探等相结合的技术手段,进一步查明地质灾害发育特征、成灾规律,进行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划分地质灾害高中低风险区域、危险地带和危险点,建设完善地质灾害隐患库,建立地方政府主导,自然资源、应急、气象等部门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风险管控体系,提出区域地质灾害风险管控措施,分类分级进行风险管控。
4.农村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风险调查评价工作
开展全县农村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风险调查评价工作,摸清农村切坡建房情况,对受威胁房屋建立地质灾害风险档案,说明地质条件、灾害特征、风险等级、防护措施、避险建议等。重点分析坡体稳定性及评估风险,提出处置建议和防治对策。
5.重点集镇地质灾害勘查
规划期内选择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门楼下瑶族乡、骥村镇、金陵镇、大坪塘镇等4个集镇进行1:2000地质灾害勘查,采用无人机、三维激光扫描、边坡雷达等新技术新方法,结合钻探、物探等手段,查明地质灾害风险,为城镇的规划、建设和地质灾害防治提供技术依据。
(二)地质灾害综合治理
为了实现经济、有效、及时的治理效果,以根治为目的,对危害性大、稳定性差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视轻重缓急进行分期治理,到2025年底,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工程37处。治理方式分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避险搬迁和排危除险三项任务。
1.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对由自然因素引发的稳定性差、威胁人口多、潜在经济损失大、难以实施避险移民搬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因地制宜、区分轻重缓急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及时消除隐患,有效保护人民生命财产。规划期内计划对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工程治理,预计将保护约1294人安全,避免约3600万元财产损失。
2.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工程
按照“政府主导、群众自愿、整合资源、分步实施”的原则,对居住在危险程度高、治理难度大、治理效益差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居民实施避险移民搬迁。根据搬迁工作的紧迫性、群众搬迁意愿和地方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等情况,规划期内计划完成4处地质灾害点避险移民搬迁工程,搬迁15户约54人。
3.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
对规模小、危险性大、治理措施相对简单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投入少、工期短、见效快的排危除险措施或工程治理措施,排除地质灾害险情,降低地质灾害风险。根据历年地质灾害发生数量统计,规划期内计划安排20处地质灾害排危除险。
(三)地质灾害监测预警
进一步夯实我县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完善新型高效的“人防+技防”监测预警网络建设,提高监测预警的覆盖面和精准度,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水平,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实时监测数据与预警技术支撑服务。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程分为群测群防、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建设、气象预警预报系统建设三项任务。
1.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对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地带和风险区域,县乡人民政府要落实监测责任主体和群测群防责任人,及时更新群测群防人员信息,确保畅通预警信息传递“最后一公里”,提升农村群众地质灾害自我防范意识。优化群测群防管理办法,加强人员培训,配备必要的巡查监测装备,包括工具包、监测记录本、雨具、钢卷尺、防水手电筒、喇叭、铜锣等,规划期内共为112名群测群防人员配备装备112套。为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群测群防员对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日常监测,主要负责传播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信息,及时报告灾情险情,实地监测记录隐患变化,协助政府开展防灾避险工作。
2.普适型、专业型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利用现代化监测手段,对全县需要监测的中型以上隐患点,部署精度高、要素全的专业监测设备,计划进行4处综合性专业监测预警设备布设。针对威胁人数较多、近期变形较明显、尚未规划和实施搬迁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布设成本低、实用性强的普适型监测设备,规划期内计划布设19处地质灾害普适型监测点。通过布设仪器实时进行自动化监测,对发生灾害的地质灾害点的地质背景、变形特征、不同时段降雨量等进行分析,合理调整评估阈值,建立较可靠模型,进一步提高预警精度,基本建成高效的“人防+技防”化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
3.气象风险预警
新田县基于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成果基础上,已基本建立了自然资源部门与气象部门联合预警的县级地质灾害风险预警体系,“十四五”期间,在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与风险评价成果基础上,结合地质灾害“分级分类”管理,进一步优化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发布机制,与省、市保持互联互通,建成省、市、县三级基础数据、动态调查、远程会商及空间信息有机结合的信息技术支撑体系。
4.隐患点与风险区双控
将关口前移、从源头防控,充分总结借鉴国内其他县市“双控”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果,结合新田县实际,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双控”研究,强化监测预警,推进地质灾害风险防控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提升全社会地质灾害风险防控能力,把风险控制在地质灾害形成之前,有效避免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地质灾害事件发生。
为构建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体系,“十四五”时期的地质灾害风险管控工作主要为结合1:1万地质灾害调查与风险评价、第一次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及其他调查、巡排查工作为基础,建立县级风险台账,以风险识别、风险评价与区划、风险监测与预警、风险控制与反馈为主线,建立常态管理、闭环管理、源头管理的“双控”工作机制,强化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初步构建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体系。
(四)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贯彻落实“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减灾防灾治理理念,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新田县人民政府开展了一系列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建设,主要包括信息平台建设、宣传培训、应急演练和现代化科技支撑体系等。
1.地质灾害信息平台建设
在完成各县地质灾害基础调查工作后,以现有省市两级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为基础,配合市级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大数据管理平台,实现地质灾害防治“一张图”管理;建立地质灾害智能化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地质灾害实时在线智能化监控;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指挥会商系统,实现地质灾害可视化、一体化的指挥功能。最终建成集监测、预警、预报和采集为一体,实时连接省、市、县、乡镇四级,可供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员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决策、巡查人员可用于地质灾害巡查监测、群测群防人员用于监测情况实时上报的地质灾害大数据管理平台。
2.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
县乡人民政府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应根据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应急抢险救灾演习,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公众宣传培训:一是利用公益广告、专家讲座、影视教育等主题鲜明、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防灾减灾基本知识和技能,规划期拟发放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册和法律法规和地质灾害其他相关书籍。二是对减灾科技、工程、群测群防员及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乡镇有关干部群众减灾,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培训10次和宣传讲座5次(按每年2次培训和1次宣传讲座),20次地质灾害防灾避险知识宣传(每年4次),提高防灾减灾水平。
定点宣传培训:深入受灾胁迫群众家中,发放防灾减灾明白卡,规划期间拟安排发放112张(1点多户多卡按1卡计算);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定期定点发送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及风险提醒,实现防治措施宣传到户、风险提醒到户、推送信息预警到户。提升农村群众地质灾害自我防范意识、提升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能力“两提升”。
3.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演练
协助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5次(按每年1次应急演练),提升应急队伍的临灾处置技能,提高受灾群众地质灾害自我识别、自我防范意识和避灾能力。
4.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
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与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相适应为核心的技术指导和技术保障队伍,技术支撑单位通过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和专用车辆,随时为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提供技术支撑服务。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实施管理
(一)法制建设
1.坚持依法防灾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严格遵循《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机制,依法完善责任追究体系,对行动迟缓、敷衍应付、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或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灾害损失的,严肃问责,并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要明确公民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权利和义务,群众在地质灾害防治中有责任将发现的灾害先兆报告政府或有关部门。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力,群众有举报权。人为因素引发地质灾害产生严重后果的,还可以向有关责任单位要求赔偿。
2.建立地质灾害易发区及危险区生产、建设活动管理制度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从事生产和工程建设活动,必须按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执行设计、施工、验收“三同时”原则,最大限度避免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
3.制定地方性优惠政策,鼓励社会、企业或个人参与地质灾害治理
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在土地出让、矿产开发、规划选址、安置补偿、税费减免、社会保障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利用市场化方式引进社会资金进行地质灾害治理。
(二)行政管理措施
1.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地方人民政府其它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属各级政府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贫困山区脱贫致富的战略方针,建立和完善防灾减灾体系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实行地质灾害辖区负责制,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负责落实、资金落实,不断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推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
2.严格落实各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按照各自法定职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加强对农村临坡切坡建房风险管控、在宅基地审批时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简易评估制度,督促切坡建房户做好监测和地质灾害防护工程;发改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和监管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会同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投入、管理的长效机制;气象部门负责提供气象信息,会同自然资源等部门及时制作并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民政部门负责建设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加强必要的物资储备,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铁路、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铁路和公路地质灾害的排查、监测、勘查和治理;水利部门负责各类水利设施的地质灾害的排查、监测、勘查和治理;县教育局负责直属幼儿园中小学校内地质灾害排查、监测、勘查和治理,并指导、督查乡镇教育部门开展相关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的地质灾害的排查、监测、勘查和治理;农业、林业、园林、文物等部门要做好主管范围内各类地质灾害的排查、监测、勘查和治理。
3.加强农村切坡建房审批制度
在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地质环境条件,以便科学安排地质灾害易发区居民建房用地。建立居民切坡建房地质灾害危险性简易评估制度,科学安排地质灾害易发区居民建房用地。县乡镇(街道)在审批村民建房用地时,要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严格控制切坡建房。确因选址困难需切坡的,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做好坡体防护,确保建房安全。对已形成切坡、可能存在潜在地质灾害风险的建房户,乡(镇)人民政府在督促指导建房户落实防护措施的同时,实行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村民自主观测的网格化管理,加强切坡建房风险管控。实现乡村“治理有效”,加强灾害治理,稳步发展农业经济,实现乡村振兴,以专业技术和敬业精神服务各地地质灾害防治,积极对接基层党组织,发挥基层群众力量,为乡村农业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地质安全保障。
4.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执法力度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以法律为准绳,以法促管、以法促治、依法行政,对违法进行自然资源开发、破坏地质环境和引发地质灾害的现象和行为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的投入机制
县人民政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把防治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每年要安排必需的经费用于地质灾害防治,确保地质灾害基础调查、科研、监测、预报预警、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工作的顺利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的投入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并随着国力的增强而相应增加。拓宽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渠道,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与乡村振兴、易地扶贫搬迁、新农村建设、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相结合,积极探索政府信用贷款和社会资本投入等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新机制。
6.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各级政府及自然资源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宣传手册、新媒体等多种传播手段,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科普宣传培训,推进地质灾害防治法规和防治知识进机关、进乡村、进厂矿、进学校、进社区,增强各级各部门防灾减灾责任意识和社会公众自我保护、主动参与意识,着力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的识灾避灾、自救互救能力,达到减少和避免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目的。
7.建立地质灾害奖励制度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部门、管理工作者和广大干部群众防治地质灾害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扩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社会影响,促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政府应给予奖励。奖励制度的目的意义在于提高社会防灾能力。建立成功避让、群测群防、科技防灾、综合研究、科普宣传等内容的奖励制度,对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个人或单位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办法由地方政府制定,奖励资金从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中列支。
(三)技术保障措施
1.依靠科技支撑、实施科技创新
积极推动地质灾害防治科技创新工作,开展地质灾害形成机理、成灾模式、早期识别、勘查治理工程等科学研究,推进地质灾害快速治理、绿色生态治理、先进监测预警等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发与应用。要加大科研投入,加强科技交流与合作,提升新田县防灾减灾科技水平和全面提高县地质灾害防治综合能力。
2.充分利用遥感技术,进行地质灾害预防工作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性、专业性强的特点,建立与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相适应的技术指导机构和技术保障队伍,安排地勘单位负责新田县范围内的技术指导服务。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业务培训,严格地质灾害防治资质资格管理,同时要引进和聘请专业技术人才及专家,为新田县地质灾害防治提供技术服务。
3.加强人员培训,引进科技人才
加强人员培训工作,逐步提高领导、干部群众的防灾减灾和管理水平,同时要引进和聘请专业技术人才及专家,为新田县地质灾害防治提供技术服务。
(四)资金保障措施
1.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各级人民政府应按《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要安排适当经费,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和抢险救灾工作。
2.坚持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
因工程建设等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治理费用,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出资进行治理。对工程建设等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未及时治理的,由县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治理不符合要求的,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治理,所需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并追究责任单位相应的法律责任;发生在重要设施、交通沿线附近的地质灾害,由所属部门负责筹集资金并且组织治理工程实施,自然资源部门应做好相应的配合工作;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
3.建立多元化、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
建立政府、社会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的机制,利用市场化方式引进社会资金,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地质灾害治理。各相关部门也需分层、分级多方筹措资金,建成多种灵活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的良性机制,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补助。
4.切实落实年度地质灾害防治经费
各级政府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应及时到位。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各级财政应考虑安排必要的地质灾害防治基金,专项用于地质灾害基础调查和防治工程。住建、水利、交通等相关部门,每年也要安排适当资金用于管辖范围地质灾害调查、防治等工作。
(五)抢险救灾措施
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应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做好各项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1.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
各乡镇(街道)、村和基层群众组织及群测群防人员,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险情巡查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置和报告,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争取时间。
2.落实各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各乡镇(街道)以及村(社区)要成立应急抢险小分队,做好应急救助装备、资金和物资储备,明确预警信号,做到应急通信有保障,并定期举行抢险救灾演习。
3.及时监控和控制险情及灾情的发生、发展
要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对灾害实施监测,视险情发展程度实施临时防护工程,尽力延缓或排除险情继续发展,争取抢险救灾的主动。
4.根据险情实施人员和财产撤离方案
当灾害即将发生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将危险区内的居民和财产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同时将险情和灾情逐级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
5.以人为本,果断处置
在实施撤离方案时,要妥善做好老、弱、病、残、孕妇等人员的撤离工作,必要时应果断采取紧急撤离和搬迁避让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避免人员伤亡。
六、附则
1、《规划》成果由文本、附表、附图及附件等四部分组成,附图、附表及附件等与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新田县自然资源局是实施本《规划》的业务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划解释、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工作。
3、本《规划》未尽事宜,按国家、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有关规定执行。
4、本《规划》自新田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
新田县人民政府关于《新田县”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