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80016/2023-00952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新田县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新田县自然资源局的新田县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新田县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新田财采计【2022】060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PZ-CGZB2022-007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预算:547600.00元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90日,成果完成60日,2022年12月底完成评审,售后服务期限2年。
7、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分包:
包名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547600.00 |
547600.00 |
包详情:
包名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1 |
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详见磋商文件 |
1 |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供应商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提供供应商查询无被禁止投标的记录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积极推行“承诺+信用管理”的供应商资格审查办法,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改为书面承诺,符合政府采购的资格条件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22年8月12日起至2022年8月19日止,每日0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执业许可证》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在新田县龙泉街道金色华府小区金座第三排第三栋(详细地址)购买磋商文件。从网上下载磋商文件需到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磋商文件以我公司盖章后发布的纸质文本为准。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4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2年08月24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新田县财政局。
五、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新田县自然资源局
(2)联系人:谢女士
(3)电 话:18974665474(经本人同意公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湖南萍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 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617号红星大厦2616房
(3)联系人: 刘先生
(5)电 话: 13397462569 (经本人同意公开)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