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80016/2023-01177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新田县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新田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实施办法》,经局党组同意,制定《新田县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结合实际制定新田县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如下:
一、涉及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一)编制、调整或者修改国土空间规划。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城镇体系规划。
(四)城市规划。
(五)矿产资源规划。
(六)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规划。
二、涉及全县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一)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三、涉及重要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重要的土地、山林、水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四、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重点公共建设项目
(一)全局性公共资源配置项目的批准和实施。
(二)政府投资的重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
(三)非政府投资但需经政府审批并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建设项目。
五、重大国有资产处置事项。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其他事项;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及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新田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新田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5日
附件
新田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单位 |
承办部门 |
1 |
新田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
新田县自然资源局 |
城乡规划中心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