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工作机构 > 机构信息
分享到:
索引号: 4311280016/2026-00553 分类:  
发文机关: 新田县石羊镇 发文日期: 2026-01-08
名称: 石羊镇人民政府机构信息
文号 :    
石羊镇人民政府机构信息
  • 2026-01-08 13:28
  • 来源: 石羊镇人民政府
  • 【字体: 大 中 小】

机构名称:新田县石羊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朱武军 
机构地址: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石羊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 
邮编:425700 
电话:0746-4971038 
邮箱:sy4971038@163.com 
网站地址:www.xt.gov.cn/
石羊镇各党委、人大、政府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镇(乡)党委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 
2.研究决定本镇(乡)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和领导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 
3.负责镇(乡)党委自身建设和辖区内村党支部及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 
4.负责对本镇(乡)干部的管理、教育、培训、考核、推荐、选拔、奖惩工作。 
5.负责对本镇(乡)人大、政府及共青团、妇联和人武部工作的领导。 
6.负责本镇(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维护本镇(乡)区域社会稳定。 
7.完成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镇(乡)人大主要职责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3.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 
4.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5.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 
6.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 
7.选举镇(乡)长、副镇(乡)长。 
8.听取和审查镇(乡)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 
9.撤销镇(乡)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0.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11.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2.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 
13.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三)镇(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镇(乡)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乡)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镇机关设下列股级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二)党建办公室。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四)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三、人员编制 
各镇(乡)领导职数暂维持原定不变,待省市明确相关政策后,再予以调整规范。 
机关后勤服务编制人员只出不进。  
四、镇机关设下列所属事业单位: 
(一)便民服务中心; 
(二)生态事务中心; 
(三)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四)退役军人服务站; 
(五)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各省市政府
市州政府
县区管理区网站
站群导航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政务邮箱:xtgovment@126.com

主办:新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新田县数据局(新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技术支持:0746-4767803(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网站标识码:4311280016    湘ICP备10010030号    湘公网安备 43112802000004号

  • 湖南省政府网
  • 永州市人民
    政府网
  • 三湘e监督
  • 监督一点通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