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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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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
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
2023年3月3日
一年来,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及习近平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依照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提升了我局履行法定职责和依法行政水平,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扛牢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一是领导干部率先学法。建立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年终述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带头讲法、带头用法、带头守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省、市县党委、政府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组织党组会、支部会会前学法5次,开展领导干部讲法活动2次。二是干部职工常态化学法。把干部职工普法宣传教育作为常态化工作常抓不懈,2022年举办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培训班1次,邀请法律顾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作了解读;参加全市生态环境执法业务培训班;参加省生态环境厅举办各类培训班2次;参加省市生态环境执法大比武2次。同时利用法宣在线、学习强国等平台,推进干部职工线上学习培训,通过线上线下学习培训,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意识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三是持续推进普法宣传教育。严格落实环保法普法主体责任,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普法与执法相结合,寓普法于污染防治攻坚和环境执法之中,用普法推进解决环保难点问题。以庆祝5.22、6·5、6.17等国际国家重要环保节日为载体,开展大规模的广场主题宣传活动,持续开展环保法律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参观环保设施运行和工艺流程,推动环保意识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提升公众环境意识。以工业园区和重点排污单位为重点,通过举办企业环境培训、通报环境典型案例等进行普法,强化企业守法意识,从源头上防治污染。
(二)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一是依法推进蓝天保卫战。聚焦PM2.5、臭氧协同治理,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2022年市区优良天数334天,同比增加1天,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1.5%,;PM10和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40和28微克/立方米。二是依法推进碧水保卫战。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和沙帽岭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1个国控断面、2个省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分别保持在100%和100%,1个县级以上城市饮用水源地和2个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三类水质比例为100%。三是依法推进净土保卫战。持续推进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监管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地下水环境监管。安全处置医疗废物及涉疫生活垃圾55吨,实施7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全县地下水环境保持稳定,土壤质量保持良好,无污染地块。四是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将全县7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监管,利用在线监控、电力监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进行非现场监管。围绕地表水断面、饮用水源地、重点污染源等开展专项执法,出动执法人员500人次,检查污染源200家次,下达责改决定书1份、行政处罚决定书31份,处罚金额85.1万元。
(三)突出工作重点,持续推进环境执法改革。
聚焦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围绕“一主一特”产业,积极作为、主动服务。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现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对小微企业及环境影响轻微企业推行豁免及备案管理,对鲁力集团、德润新产业园等重大项目,提前介入、靠前服务,第一时间对接,全程衔接办理相关手续。全年审批环评报告文本13份,审核排污许可证6个。二是深入推进排污权改革。持续拓展排污权确权范围,健全完善交易指南、操作指引,完成5家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的确权,完成2家企业政府储备权和可交易权的认定。
(四)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进一步强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内部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重点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全年研究“三重一大”事项0项,民主决策0个议题。二是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专项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严格内部管理、规范机关运行。政务信息、行政处罚决定、环评批复通过政府网站、环保平台等对外公开,提高信息透明度,确保公众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每年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自觉接受人大执法检查。三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新田县人民政府网公开生态环境局职能和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及办事流程,按期公示行政许可办理结果、双随机抽查情况、行政处罚信息、年度行政执法数据统计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规范文字记录、推行音像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聘任法律顾问为复杂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把关,对情节复杂、罚款额度在5万元及以上的案件,召开会议集体审议决定,保障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五)依法化解矛盾,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聚焦持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解决环境突出问题。一是扎实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中央第二生态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的3项问题逐一制定了整改措施,全年按期整改销号3项。二是加强环境信访投诉办理。及时查办“12345”便民服务热线和群众信访投诉件,针对公众投诉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积极调查回应,快速有效化解矛盾。全年共受理办结环境信访投诉举报80余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0%以上。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规定,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法定职责,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存在的问题
1.专业法律人才欠缺。目前我局在编干部无法律专业人才,疲于应对新形势下的案件审查和法规服务工作,只能依赖法律顾问应对当前局面,对推行依法治国方略缺乏专业知识保障。
2.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推进过程中存在“形式化”“口号化”的倾向。部分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不强,不习惯不善于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来管理和处理行政事务。
3.执法监管力量不足。因近年来的环保法律法规变动较大,日常监管和各类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加之社会对生态环境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要求也越来越严格,我局环境行政执法人员普遍偏少,存在疲于应对环境执法监管和矛盾纠纷处理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扣我县“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的战略定位,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紧责任落实这个“关键环节”,抓好队伍建设这个“关键支撑”,把法治建设贯穿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个方面,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