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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80016/2023-00899 分类:  
发文机关: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 发文日期: 2023-11-17
名称: 关于发布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单的公示
文号 :    
关于发布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单的公示
  • 2023-11-17 09:30
  • 来源: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
  • 【字体:   

序号

县级主

管部门

事项名称

经办机构及电话

设定和实施依据

申报材料清单

审批时限

流程

1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0746-47622122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建设单位申请报批项目环评文件的申请书;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表)一式3份[报批稿];3、规划部门对项目选址、场地使用功能的证明文件

10个工作日

环保窗口受理[查看资料是否齐全,决定是否受理,即时]→审查(包括现场踏勘)→审核人审核→签发人核准签发→窗口取件。

2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

排污许可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0746-47622122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1、书面申请报告; ⠼/span>2、《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审批表》;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 4、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提供的近期污染源监测报告;

6个工作日

环保窗口受理[查看资料是否齐全,决定是否受理,即时]→审查(包括现场踏勘)→审核人审核→签发人核准签发→窗口取件。

3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0746-47622122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中央编办关于生态环境部流域生态环境监管机构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编办发〔2019〕26号)

1、法人代表和联系人(经办人)身份证2建设项目依据文件或相关说明材料3第三者同意建设承诺书或其他相关文件(对第三者权益有影响的)4入河排污口设置(新建、改建、扩大)申请书5入河排污口设置(新建、改建、扩大)论证报告6营业执照

4个工作日

环保窗口受理[查看资料是否齐全,决定是否受理,即时]→审查(包括现场踏勘)→审核人审核→签发人核准签发→窗口取件。

4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

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0746-47622122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出具书面申请报告 2、污染处理设施和场所的关闭、闲置和拆除申请表;3、权属关系证明材料;4、丧失使用功能或其使用功能被其它设施替代的证明;5、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后防止环境污染的方案;6、拟关闭、闲置或者拆除设施的现状图及拆除方案;7、拟新建设施设计图;8、实施城市规划需要闲置、关闭的,应当提供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

5个工作日

环保窗口受理[查看资料是否齐全,决定是否受理,即时]→审查(包括现场踏勘)→审核人审核→签发人核准签发→窗口取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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