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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311280016/2025-01258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
| 名称: | |||
| 文号 : | |||
12月17日,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以视频形式召开《生态环境监测条例》专题学习会议。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湖南省永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周昊昱参加学习并讲话。主会场设在市局,各县(市、区)设分会场。全市监测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及第三方机构代表参会。
会上,市生态环境局监测科科长周霞梅领学了《条例》。周昊昱系统解读了《条例》的立法背景、重要意义与核心内容。
周昊昱强调,监测数据是环境管理决策、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条例》为规范监测行为、压实责任、严惩数据造假提供了法律遵循,全市监测系统必须牢固树立依法监测意识,切实提升监测工作的公信力。
会议要求,下一步贯彻落实《条例》,要深化学习宣传。会后各单位要组织开展《条例》专题学习,领导干部带头宣讲,面向企业和社会广泛普法,营造遵法守法氛围。要加快制度对接。全面梳理并修订现有规范,围绕监测网络、数据质量、技术服务等重点制定配套细则,确保平稳衔接。要强化监管执法。压实各方责任,构建“大监测”格局,健全防惩数据造假长效机制,以“零容忍”态度维护数据真实。要提升监测能力。加强队伍建设,推动装备智能化升级,运用物联网、大数据提升非现场监管水平,以高质量监测支撑全市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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