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80016/2023-00402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新田县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新田县司法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来,新田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局的工作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县委政法委的精心指导下,切实履行司法行政为民服务宗旨,以推进法治新田建设为主线,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湖南省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文件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均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并积极向依法治县办进行述职。
(二)坚持党建引领,全面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一是扎实开展队伍政治建设。严格按照上级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以开展司法行政系统“中梗阻”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及“镜鉴”以案促改专项活动为契机,引导全局党员干部从思想上受到教育、从党性上得到提高、从言行上引起警示,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全面彻底肃清流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综合施策开展律师公证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律师公证执业道德,规范公证执业行为。二是基层基础建设优化提升。持续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不断提升基层司法所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新招录乡镇司法助理员4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增加人民调解员9名。龙泉司法所完成“两室一库”建设,门楼下司法所提升改造完毕,三是突出意识形态政治责任。认真履行班子集体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与司法行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落实。扎实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分析研判。紧紧围绕司法行政事务工作,加强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持续壮大主流舆论,今年来,在省市县各级媒体上发表新闻稿件130余篇。
(三)强化尽责履职,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
强化全局干部职工工作责任心和执行力,对标对表完成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
1、切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扎实做好法治督察各项工作。积极协调有关单位配合完成依法治市委员会对我县的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同时,按照依法治市委员会的安排部署,深入各县直单位集中检查我县执法情况,有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对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进行部署,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校重点课程。多举措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考法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参学率、参考率、通过率三个100%要求,安排部署2022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通过加强单位管理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学法考法能力。今年,国家学法考法考试取得参学率100%、参考率100%、通过率99.95%的好成绩。
2、着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履行法治参谋职责,严格审阅各类政府文件、会议纪要、材料报告120余件,出具审查意见360余条。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审查通过行政规范性文件20件,出具了50余条合法性审查意见,根据上级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自查及清理。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全县27个单位100余份行政执法卷宗进行案件评查,举办全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会。组织全县各执法部门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严格推进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复议案件全部由县政府受理,2022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9件,审结8件、正在办理1件;依法参与行政诉讼案件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3、广泛开展法治宣传。积极谋划“八五”普法,推动法治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融合发展。制定下发《新田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召开“七五”普法总结表彰和“八五”普法动员会。进一步推进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组织开展法治宣传,大力推动新媒体普法。扎实开展元旦春节“送法下乡”、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大学生志愿者“送法下乡”、青少年法治宣传周等普法活动,利用新田司法行政公众号、微博等开展日常普法聚焦重要时间节点、重点人群、重大事件,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疫情防控等法治意识。截至目前,各中小学校上法治课达120余场次;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20余次;开展“送法进乡村(社区)”活动40余次;“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普法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余万份。“大学生送法下乡”工作获全省大学生寒暑假“送法下乡”活动优秀组织单位。
4、努力提升法律服务实效
一是实施法院公证民生工程。对敏感词,请谨慎使用。和特殊人群开通“绿色通道”,提供预约上门、优先受理、快速办结等贴心服务,截至目前,共受理法援案件274件。深化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规范律师值班纪律,解答法律咨询600余人次。拓展公证服务渠道,严格规范办证服务,杜绝假证、错证发生,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12余件,为办理继承权公证的三元头村儿童开辟绿色办证通道,免除公证费用,启动简易办证程序,当天拿证。二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持续深入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实现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推进落实《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指南》,紧密结合年度普法任务、矛盾纠纷化解需求、村务管理法治需求,各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20余次,参与解决矛盾纠纷218件,为村(居)提供法律意见42条。结合乡村特色,进行“法景融合”,打造中山街道潭田村法治文化小公园,树立了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新标志。建设完成39个高标准村级法治文化阵地,2个高标准学校法治文化阵地,2个高标准企业法治文化阵地。法治乡村建设经验,在全省推介,中山街道中山社区、潭田村分别命名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第十批“湖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5、严格规范特殊人群管控。切实加强对刑释解教、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严格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出狱所必接必送制度,严格执行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各项教育管理措施。全年累计走访社区矫正对象936人次,核准“六类”重点对象65人,开展集中报道、集中学习、社区集中服务107次,无矫正对象脱管失控、违法出境、重大负面舆情、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恶性案件。持续提升教育矫正质量,切实保障合法权益。今年以来,组织大型集中教育学习、规范化行为训练6次,组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1次,上门办理入矫手续2次,为社区矫正对象化解矛盾纠纷8起,开展心理辅导5人次,走访慰问困难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15人次。
6、深化人民调解工作。全面推进发展“枫桥经验”,抓实“联谊、联防、联调、联治、联建”工作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边界纠纷的发生。抓好“调解促稳定、会议已召开,请慎用喜迎、迎接”专项活动和婚恋家庭矛盾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积极推动“政法”五老全面覆盖。今年以来,全县各司法所、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及乡镇调委会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72次,排查矛盾纠纷620余起,调解案件数610件次,调解成功案件数610件次,调解成功率为100%,累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40余次。
7、扎实抓好“疫情防控”“平安创建”“森林防火”等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的一线作用,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扎实开展疫情防控敲门行动、关口执勤、居家监测对象包保等工作;广泛开展民调宣传,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讲、林区巡逻等方式,切实增强居民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创造森林防火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是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有待健全,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等机构亟需建立。
二是社区矫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队建制改革、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有待进一步推进。
三是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配置有待整合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需提速提质。
四是各项经费保障有待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司法所建设等方面经费保障欠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突出理论武装,激发创优争先精神动力。增强学习能力,充分发挥局党组、党支部的核心、阵地作用,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创新学习方式,加强新思想、新理论、新政策学习,不断提高理论学习质量和水平,做到学有所思、思有所悟、悟有所得,通过增强学习力,提升创新力、执行力。
(二)规范行政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创新执法体制和方式,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做好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考试、资格认定工作,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能。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强化普法宣传力度。优化提升法治公园、法治长廊等实体普法阵地,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建成不同类型、不同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深化“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工作,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法治宣传活动。
(四)健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做好调解文章。全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加大对医疗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人民调解组织的标准化建设,探索推动民商事专业调解机制。加大对司法所的业务指导,加强乡、村级人民调解组织业务培训和工作督导,着力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效能。
(五)加强特殊人群监管,提高社区矫正管理水平。
完成“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并规范运行,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开展,加大对特困社区矫正对象帮扶力度,拓宽他们在本县范围内就业渠道,加强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培训,提升矫正执法水平。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活动,营造安定和谐社会环境。
(六)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形成有效合力。充分发挥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资源,探索联动工作机制,优化县、乡、村三级联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加强对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业务的案卷质量监管,健全完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法律援助的社会认可度和公信力。进一步拓展公益性、志愿性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法润志愿者”力量,全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便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