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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新田县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1-04-27
名称: 新田县司法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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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司法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 2021-04-27 11:48
  • 来源: 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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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司法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2020年,县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司法局精心指导下,我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开展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工作,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县司法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特赦和安置帮教先进单位”;司法行政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中得满分,排全市第一层次;县公证处被评为“全市优秀公证机构”。为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2020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党建引领司法行政工作

    1.持续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坚持党建统领全局工作,以良好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全局干部队伍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有很大好转,执行力进一步提升。

    2.抓组织建设,强化支部堡垒作用。着力推进党组织“五化”标准建设,把党总支、各党支部建设成坚强的战斗堡垒。年初制定《新田县司法局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全年党建工作,明确两个党支部换届工作,加强了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2020年4月局机关党支部和司法所联合党支部成功换届,配齐配强了党支部班子。

    3.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日常化。依托“学习强国”“红星云”“智慧新田”等网络平台开展学习,组织开展“学原著、原文、悟原理”等学习活动,使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日常化。

    4.支部活动常态化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正常开展,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到小源革命旧址、蒋先云故居、烈士公园等参观学习,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接受红色文化洗礼。各党支部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文明劝导、疫情防控法治讲座,疫情防控进社区等活动。据统计,今年来四个党支部已开展主题活动48余次,参加党员1500人次,党员服务群众约10000人次。

    5.组织建设制度化。局党组将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定期召开了党建专项会议,研究党建工作,解决重大问题,与司法行政事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党总支及各支部,制定详细党建工作要点、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计划、党员发展计划、党组成员联系支部制度,规范党建工作。

    二、全力推进依法防控疫情工作

    全面落实上级各项部署要求,凝聚力量,全力以赴开展司法行政工作,以优质的法律服务,为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治保障。紧贴实际做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通过“法治新田”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持续发布普法信息30余条,张贴宣传横幅100余条、宣传版面80余块,发放宣传单2万余份,宣传书籍5万余册。将疫情防控政策法规送到群众身边,引导群众不信谣不传谣。利用在责任小区值班、值勤等各种时机广泛宣讲疫情防控知识,积极助力防疫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三、扎实开展各项职能工作

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援援助、公证服务等业务工作具体计划。选派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精干法律服务力量,组建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服务团队,为企业复工复产免费提供法律体检、法律咨询、代书法律文书、合同审查、办理公证、参与调解、法律援助、代理诉讼、协助执行等9类常规业务。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服务窗口,为企业提供在线即时服务;畅通公证业务急办件“绿色通道”,对复工复产企业办理公证事项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加强涉企涉疫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引导理性维护权益,防止群体性事件,全力帮助企业复工复产。

   (一)普法宣传工作

    今年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按照省、市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年初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抓好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1.强化了普法宣传。一是做好了“七五”普法终期迎省、市验收工作。今年8月市人大对我县进行了“七五”普法决议的调研工作,得到了市人大领导的好评;二是完善好了法治文化建设“3+1”工程。其中:在市民广场建设好了“法治文化广场”、在孝文化公园建设好了“法治文化公园”、在云鹤路建设好了“法治宣传一条街”、在瑞华学校建设好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三是在全县大力开展了“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普法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县守法普法办、司法局协调各成员单位深入机关、乡镇、社区、企业、学校、市场、商场、扶贫安置点通过法治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展出展板、悬挂横幅、发送手机报、播放广播音频、出动宣传车、以案说法等宣传形式开展了活动,据统计:此次活动共印制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简明读本》《新型冠状病毒职工防范知识汇编》20000余册,发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20余万份,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宣传栏》300余期,悬挂宣传横幅1000余条,发送了手机报、微信群、微信公众号、QQ群、法治新田等新闻媒介进行疫情防控法治宣传2万余条次,开通了《疫情防控普法广播音频》60余期,出动疫情防控宣传车60余台次。各中小学上法治课达120余场次,学生参加普法学习达4万人次,开法治主题班会200余堂次,举办法治文艺演出1场次,手抄报1次,组织学生参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6次,反恐知识竞赛1次;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20余次,“以案说法”16堂次,邀请企业负责人、职工代表等旁听庭审79人次、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活动2次;开展“送法进乡村(社区)”活动40余次,法治讲座200余堂,出法治宣传栏500余期,发放《“七五”普法2020年读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农民法律知识100问》《农民常用法律知识读本》《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以案说法》《外出务工人员法律知识读本》等20000余册,法治宣传册、禁毒、信访、反恐、扫黑除恶、环保知识宣传手册、远离非法集资等宣传资料100000余份,展出各类法律知识展板400余块,悬挂各类宣传横幅600余条、解答各类人员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为各类普法对象下载“如法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2000余人次。

    2.深入推进了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和乡村法治文化建设。一是部署了法治乡村建设工作。为230个村开展了2堂以上的法治讲座;在12个乡镇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推荐了3个民主法治示范村参加“省民主法治示范村”评选活动;民政局、司法局组织了对全县230个村“村规民约”的审查工作,目前已全面完成;二是加强了乡村法治文化建设。完成了20%以上村级法治文化广场(公园)、长廊、院坝的建设任务,目前我县共建成村级法治广场14个、法治公园7个、法治长廊24个、法治院坝3个;发放“村村响”法治音频250套到12个乡镇,进行定时播放宣传;全县230个村均建有普法学校、农家书屋、法治宣传栏,为人民群众学法提供了有效的学习场所。

    3.推进了区域、基层、行业三大依法治理工作。一是深入推进区域依法治理,按照《新田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文件部署,今年我县深化了行政体制改革、完善了生态文明制度、健全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和运行机制,目前,我县已建成了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二是扎实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继续在全县深入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对已授牌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按照《湖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 社区 ) ” 动态管理办法》进行了复查,推进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开展了“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今年又有龙泉五小、职业中专、县幼儿园三所学校被评为了市“依法治校示范校”。三是稳步推进行业依法治理。继续在全县27个行业部门开展了“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推动各行业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办事的长效机制,全面实施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依法规范执法、管理和服务行为,提高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4.建设好了法治文化阵地。“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宣传一条街”及“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工程建设全部完成。

    5.配齐配强了普法宣传队伍。培养了“法律明白人”363人;发展了“法治宣传志愿者”100名;配强了“法治副校长”53人。

   (二)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

    1.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构建部门协作机制。今年以来,成立新田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新田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新田县消费纠纷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新田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新田县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新田县山林水土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新田县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调解委员会、新田县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7大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建立健全12个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230个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今年3至8月,组织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员开展了如法网录入培训、新田县2020年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会、调解业务技能培训3次培训,进一步完善规范人民调解案卷、人民调解如法网络。制定《新田县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实施细则》,2020年人民调解案件实现“有案必录如法网”。

    2.开展《涉疫情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和《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预防发生“民转刑”案件专项活动》。一是制定了《新田县司法局开展“涉疫情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基层司法所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广大基层调解员,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的排查,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电话、网络等平台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服务,并开展涉疫情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工作,矛盾纠纷案件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共涉疫排查168次,排查出29件涉疫情矛盾纠纷;二是与县妇女联合会联合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预防发生“民转刑”案件专项活动》,时间8至12月,通过扎实开展专项排查工作、化解家庭矛盾纠纷、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完善排查调处机制等使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预防发生“民转刑”案件专项活动落到实处。

    3.坚持“枫桥经验”,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一是在县委政法委的指导下出台了《新田县矛盾纠纷调解化解联席会议制度》(新稳联办发〔2020〕6号),矛盾纠纷调解化解联席会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二是新田县矛盾纠纷调解化解联席会办公室起草了《新田县矛盾纠纷调解化解工作实施方案》,出台了《新田县司法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新田县司法局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县各人民调解会排查及预警机制;三是县司法局与县人民法院联合下发了《诉前联动纠纷解决机制实施细则》、《进一步扩大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在县法院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有关事项通知》,使司法确认工作更上一台阶。

    4.继续完善抓好人民陪审员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全力做好了我县的人民陪审员工作。县司法局通过与县法院和县公安局相互配合,选出62名人民陪审员。今年把62名人民陪审员信息按采取组织推荐、个人申请和随机抽选相结合方式的程序录入全国人民陪审员网络,使选任人民陪审员程序化、法治化,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

    5.配合相关部门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的工作》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文明程度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制定、修订工作。在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工作中,要加强政府主导和监督,制定程序、规定内容需进一步规范,提高村规民约执行力。

    6.强化指导监督切实履行律师管理职责。一是加强执法力度,2月份司法局工作人员经多次努力将外挂二年之久“湘恒律所”牌子拆除;二是加大对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的管理。针对疫情情况制定了《新田县律师行业、基层法律服务行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方案》,通过微信开展疫情防控的学习活动,实行“天天报平安”制度。2月22日组织湖南火龙联合律师事务所、湖南超创律师事务所、新田县龙泉法律服务所务所、新田县滨江法律服务所进行业务学习;三是组织律师开展公益活动。3月组织律师到县工业园开展企业复工复产活动,多次参与全县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服务;四是处理投诉事件4次,让投诉人满意,也使法律服务所完善规章制度,使几十年印章、税收管理等问题得到整改;五是做好2019年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考核工作,人参股顶着巨大压力,落实公务员不能兼职法律服务工作者制度,采取措施整改了新田县滨江法律服务所不符合法定成立条件的规定;六是开展《关于在律师队伍中开展违规兼职等行为专项清理活动的通知》,认真传达上级文件精神,通过开展违规兼职等行为专项清理活动,注销一名律师,处理三名律师违规兼职的行为;七是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按上级规定调整1名法律服务者只担任5个村的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治讲课等活动,进一步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

    7.稳步有序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一是结合“春风行动”在1月24日工业南园开展大型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期间通过宣传车、微信群等方式大力宣传,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一步深入民心;二是结合疫情防控新田县司法局相关职能股室与局防疫工作小组在划片小区金色华府开展了疫情防控暨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活动;三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5月13日,深入陶岭镇东山村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活动,鼓励引导村民遵守法律法规,积极踊跃揭发检举“村霸”、宗族恶势力等违法犯罪线索,切实提高村民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识;四是10月28日按照县扫黑办的要求深入龙泉镇木山塘村开展法治宣传工作。

     (三)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1.基本情况:2020年以来,我县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51名,解除社区矫正258人,其中期满解矫250人、收监0人、死亡2人,变更  6人。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我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508人,解除矫正1292人,现在册216人。现在册人员按矫正类别分类管制0人,缓刑212人,假释3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今年接受有关机关委托开展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260余件,截至目前已调查90件。按照社区矫正工作要求,对矫正对象都建立了档案,并录入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监督管理和个案矫正,未出现脱管、漏管及再犯罪现象。截至目前,全县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348人,其中监所98人,解教250人。安置帮教348人,安置帮教覆盖率100%,信息衔接率、核查率、回执率均达100%,重新违法犯罪率为零。

    2.主要做法:

    一是社区矫正与疫情防控两手抓。今年的新冠疫情来势汹汹,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到社区矫正工作“零疫情”,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零感染”,社区矫正对象“零违法”。县司法局坚持社区矫正与疫情防控两手抓,在严格落实省厅、市局工作安排部署的同时,创新工作形式,努力做到社区矫正与疫情防控双向并进。 在暂缓推进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的背景下,我局通过“矫务通—社矫在线APP”对社矫对象进行宣传教育,利用微信群推送《疫情要况》等内容255余条,个别走访提供心理援助服务16人次、法律咨询26次。 全面排查社区矫正对象,暂停疫情高风险地区请假外出审批,告知不能接触来自疫情严重地区人员,采取预约方式分散办理解矫、入矫手续。 切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无缝衔接工作,通过查验核酸检验结果报告单、CT诊断报告单、连续14天体温监测,确保刑满释放入新人员,无疫情感染风险。10月22-23日在县防控办、田家卫生院的通力配合下,组织全县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此次教育学习是新冠感染疫情暴发以来,我县社区矫正对象的首次集中教育学习。对于及时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在特殊时期加强法律意识、明确法律责任有着重要意义,也是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探索。

    二是法治宣传与监督管理并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后,加大了法治宣传力度,营造了全民知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既是全面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的必然要求,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内心呼声。县司法局联合多部门开展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活动。截至11月底,十二个基层司法所累计开展法治宣传讲座30余场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宣传资料共12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800余人次,广大群众在热烈的普法氛围中对社区矫正法有了初步的认识,形成了良好的学法氛围,取得了积极的社会反响。

    三是心理矫正与预防重新犯罪相结合。为贯彻执行省厅、市局关于社会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广泛吸收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缓解我县当前社区矫正工作力量不足的难题。今年3月份,县司法局与衡阳市甘霖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社区矫正社会服务项目合同书》,购买了衡阳甘霖社会服务中心为期一年的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心理矫治、走访调查等四项服务。6月底,新田县司法局与甘霖社会服务中心一起开展了心理矫治活动,对全县在册的200多名社区矫正对象通过走访、谈心谈话,摸排出9名重点关注的社区矫正对象。针对这9名重点关注对象,甘霖服务中心心理咨询师进行“一对一”心理疏导。经过专业测试,摸排出社区矫正对象肖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心理健康状况不佳且存在精神病性症状。因得到及时正规治疗,肖某病情已经好转,能控制自己的情绪,并主动向甘霖心理咨询师倾述。在8月份开展的心理询问活动中,甘霖社会服务中心在了解到患有癫痫病社区矫正对象王X荣(假释人员)精神状态越来越差、发病次数越来越多的情况后,主动为其进行心理辅导和危机干预。9月28日,王X荣来次到社区矫正管理局接受心理辅导时,明显整个人焕发出一种积极向上的力量,发病次数也由每天的1、2次减少到两个月(8、9月)仅发病3次。通过心理矫治,有效帮助了社区矫正对象合理看待工作生活中的压力,提高了他们的情绪管理能力、应对挫折的能力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对于他们克制负面情绪、摆脱心理障碍起到了积极作用,对引导社区矫正对象重塑自我、回归社会,降低再犯罪风险有着重要意义。

    四是常态化工作与重点工作相结合。县司法局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工作,及时汇报当前重点、难点工作。按时向市局、县委政法委汇报每季度、每月的重点人员管理台账、扫黑除恶、尿检等常态化工作。2020年8月,收到省厅《关于做好社区矫正对象通报备案和边控工作的通知》,我局高度重视,将备控工作列入重点工作来抓,迅速组织人员,对全县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在县公安局出入境大队逐一进行了备控,并形成常态化机制,对新入矫对象必须在三日内完成备控。

    五是企业帮教与政策帮扶齐发力。为了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在新田东升秀峰富硒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设立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基地,每年为释解教人员提供工作岗位,安排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劳动保障,针对不同人员实施分类教育,抓好重点人员的管控。对生活遇到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吃准帮扶政策,尽力帮助解决。为促进联合帮扶工作常态化开展,县司法局积极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参与了卢佳祥慈善基金会“为了花朵的微笑”佳祥助学项目,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申报卢佳祥慈善基金会,帮助十个特困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顺利完成学业;今年6月与湖南省未成年管教所联合开展了“情暖高墙,关爱孩子”爱心帮扶活动,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送去助学金和衣物,使他们真切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温暖和关怀。

    (四)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

     1.不断创新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开展“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三单”制度等,大力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政府服务工作。一是制定了规范性文件。结合新田实际,制定下发(新政办发〔2020〕5号)《新田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方案》,全面部署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二是推进建立部门法制机构。明确县司法局承担县政府法制机构工作职责,对县政府重大执法活动、重大的部门联合执法行为进行法制审核、把关,要求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设立法制股室或明确承担法制工作的股室,对部门重大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法制审核把关。目前,全县12个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单位建立了法制股室,10个部门单位明确了法制工作的股室。三是落实法制审核制度。县政府带头抓三项制度的落实,对没有经法制审核把关的执法事项,县政府常务会不研究、缓决策,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不能开展没有经法制审核把关的执法行为,对没有经过法制审核的错误行政执法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行政执法程序不断规范,行政执法透明度显著提高。

通过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文字记录,规范了音像记录。一是规范执法程序、配备音像记录设备。各行政执法机关在程序启动、调查询问、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关键环节能够按要求进行文字记录,实现了对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过程,能够根据实际进行相关环节的音像记录。二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各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媒体、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方面公布权责清单,公开了行政执法主体、人员、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信息。同时不断加强信息的动态管理。各行政执法机关严格做到执法全过程公示执法身份,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均能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各行政执法机关都能在行政执法决定作出之日后,依法在“湖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在“湖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公布事项动态管理、行政执法监管、投诉举报处理、监管风险预警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3.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主动作为提高了政务服务质量

根据湖南省第五轮行政执法培训及换证工作的要求,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今年,我们组织了203人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目前,全县共有约1000多人取得了《行政执法证》。

    一是做好证明事项清理。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到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根据省、市文件精神, 我县向相关县直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共158个单位送达了通知。经查,各单位目前只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索要证明事项。

    二是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配合人民法院做好开庭审理工作、被诉行政机关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强化了行政机关出庭义务,负责人或者工作人员应当出庭应诉。今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其中维持1件,责令履行2件,未审结1件。不予受理3件。行政应诉案件8件。

    三是严格落实政府合同管理制度。为规范政府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和减少纠纷,保障国有资产、财政资金的安全和自然资源、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下发了《新田县政府合同管理办法》(新政发[2016]4号)。今年共对40多份政府合同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严把法律关。四是按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县坚持每两年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对于宣布失效和予以废止的文件,坚决不再执行。

    (五)法治调研与督察工作

     加强了与人大工作的对接工作,积极配合好县人大和市人大的法治调研工作。配合县人大、市人大开展了对我县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市乡村房屋建设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7月、8月、9月、11月分别配合市、县人大开展了对民事审判工作、“七五”普法规划决议实施情况、刑事审判与刑罚执行工作、检察建议工作的调研。

    (六)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市司法局有关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推广应用为统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奋力助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上新台阶。

     1.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年初因疫情防控,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制定了《新田县司法局窗口单位疫情防控实施方案》,进一步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广大法律工作者的职能作用,服务防控疫情。一是强化纠纷排查。为保障防控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成立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公共法律服务团,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开展企业法治体检,参与企业法律纠纷排查。二是加强法律援助。出台法律援助案件指派方案,社会律师的社会责任意识有了明显增强。积极为企业的复工复产提供法律保障,为企业进行法律体检。2020年已将所有法律援助申请纳入了“一件事一次办”的工作内容。明确了申请事项的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环节和办理时限,中心所受理的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均录入了政府“一件事一次办”的服务平台。在十二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设立法律援助窗口,在村居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将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低保群众扩大到低收入群体,深度参与精准扶贫,确保更多困难群众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三是优化公证服务。公证机构积极协助相关部门提供保全证据、现场监督等公证法律服务保障。对参与疫情防控的医务工作者、军人、政法干警、新闻工作者、志愿者群体、患病群众及其家属开通专用公证服务窗口,提供免费公证法律咨询。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开通上门办证服务,开展“家门口公证”,简化工作流程,创造更加宽松便利的办证环境。四是及时司法鉴定。要充分发挥司法鉴定专业特长,积极跟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的医患纠纷等方面司法鉴定问题的鉴定服务工作,参与疫情防控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化解。

    2.切实抓好网络信息平台工作。按照局领导的安排部署,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现承担“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永州信用平台”、“互联网+如法网”、“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工作 ,具体负责五大网络平台的应用及日常维护,信息录入的督促协调工作。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全县十二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引导困难群众通过在线获取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共计394件,其中如法网138件、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工作群工作256件。全面推广法律援助“预约办”“在线办”“网上办”“掌上办”, 逐步实现法律援助案件从咨询、申请、受理、指派到办案、结案等网上全流程办理,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效率,打造“指尖上的公共法律服务”。

    3.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为保障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案件质量,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积极开展案卷评查,检查方式主要是通过对各机构文书档案随机抽查30本案卷进行评查,并对相关案件进行回访,抽查案卷评查均为合格,法律援助中心参加省厅市局组织的案卷质量评估检查,所有参评案卷均为合格。金诚司法鉴定所严格按照永州市司法局《关于落实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清理整顿的工作通知》精神,对医临床损伤程度鉴定项目能力验证为2016年“通过”,2017、2018年未报名参加能力验证,2019年参加上海司法鉴定科学研究所能力验证未通过,及时进行整改。按时报名参加2020年法医临床学损伤程度鉴定项目能力验证,在法医临床学损伤程度鉴定项目能力验证结果通报之前,按照相关规定自行暂停该鉴定项目执业。进一步加强新田县公证处、新田县法律援助中心、金诚司法鉴定所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管好办案人员,提高办案质量,为向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提供人才支撑和保证。

     (七)法律援助工作

     今年,我县法律援助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重视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54件,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18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36件。同时还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法律咨询、送法进社区、企业、工地,解答法律咨询6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为了使全县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法律援助,我们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突出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拓展了扶贫、济弱、助残法律援助。二是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法律援助机制。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法律援助运行机制,通过县委巡查组的整改意见,出台法律援助案件指派方案,法律援助案件的指派工作形成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法律援助案件数量、质量都有了明显提升,社会律师的社会责任意识有了明显增强。三是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保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今年的疫情给全县所有企业带来了严重后果,在疫情控制后,我们积极为企业的复工复产提供法律保障,通过为企业进行法律体检,提出法律意见,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权益加大了法律援助力度。四是“一件事一次办”工作顺利推进。法律援助申请纳入了“一件事一次办”的工作内容。明确了申请事项的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环节和办理时限,受理的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均录入了政府“一件事一次办”的服务平台,该项工作已常态化。五是积极运用“新田智汇办”系统办件。今年10月我县法律援助中心成功开通“新田县智汇办”系统,并在系统里面配备了在线客服、在线审核人员,用于回答企业和群众咨询以及对群众提交的资料网上预审、审批。让广大群众享受到足不出户,在家用手机就能办理智能导办系统带来的便利。

    (八)公证工作

    2020年1年以来,新田县公证处在市、县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公证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取得了好的成绩,截止2020年11月25日,共办理各类公证478件,其中国内公证 455件,涉外、涉港澳台公证23件,公证收费30万元,很好完成了工作目标和任务。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公证队伍整体素质。加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及公证业务方面的知识的学习,积极参加了省市组织的公证员岗位培训,加强了与兄弟县市公证部门的互相交流、联系,学习了先进经验。二是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公证服务水平,积极完善规章制度和利民便民措施。开展了承诺服务、上门服务,对残疾人、军人、老年人实行优先服务,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公证服务。三是积极开展公益性的公证服务。开辟困难群众绿色通道,积极开展公证法律援助工作,对低保户、残疾人士、建档立卡扶贫对象等,只要提供低保证、残疾证、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立即予以减免公证费,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四是严格依程序办事,提高办证质量。在办证过程中,我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要求,注重办证的效果,严把质量关,从受理、到审查、出证,严格按程序办事。五是严格审查资格。注重审查公证当事人的身份和资格,要求当事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材料。六是热情提供法律服务。在办理公证的同时,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在规定范围内为当事人提供便利服务。七是注重发挥集体智慧。对复杂、疑难的公证,通过拿出方案、召开会议、集体讨论拿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共同办理公证;在办理涉外案件时,经常向省、市公证管理部门请示,听取同行的意见,确保公证工作万无一失。

    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近年来,司法行政事务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离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

    (一)在夯实基层基础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上有差距,司法所编制共29个,按规范化司法所3人/所标准,大的乡镇要求5人的规定,建设规范化司法人员编制欠缺10个以上。人员保障上有困难,局机关10个机关股室、人员编制核定11名,按照三定方案领导职数4名,局机关每个股室平均一名工作人员都无法保障。

   (二)在工作规范、创新上有待进一步加强。社矫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建设任重道远。人民调解工作创新不够。普法存在创新不够、不均衡的问题等。

   (三)在干部职工的管理上有待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存在力量薄弱,专业人员不足、干部队伍工作作风等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工作经费和业务经费日常运行艰难。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不足,大部分人民调解委员会没办公设施不齐,我局社矫指挥系统已安装完成投入运行资金,部分司法所的业务用房保障等。前期我局业务房工程还有200余万元资金缺口。目前我局的公用经费人平2万元,远远不能满足正常开展工作的需要。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新发展理念、系统观念的原则贯彻到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去,强化司法行政“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作用,为“三高四新”战略服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全面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党建引领司法行政事务工作。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局党组领导作用;加强支部建设,配齐配强党支部班子,不断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做到每季度一督查、每季度一汇报。强化干部队伍管理制度创新,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和作风纪律建设力度,持续深化纪律作风巡查督查机制,做到每月一督查、每月一通报;严肃纪律问责机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规范上下班、值班执勤、请销假审批制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持续推进“法治新田”建设,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积极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建设,加强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推动立法建议和文件合法性审查,为全县经济提供法律保障;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职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持续推进平安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矛盾调解工作,健全大调解组织,充分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充分发挥律师公益法律服务作用,积极做好法律援助和公证服务工作;全面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培训,增强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专业知识;全面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教育、帮扶工作,做到管理教育制度化、走访帮扶人情化,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融入社会、回报社会。

   (四)全力抓好重点工作,确保扫黑除恶、乡村振兴、平安建设取得实效。对标对表扫黑除恶为期三年目标要求,积极参与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对打掉的黑恶势力村和市挂牌整治重点地区法治宣传全覆盖,积极讲好扫黑除恶“好故事”,传播扫黑除恶“好声音”;稳固脱贫攻坚成效,坚决攻克脱贫攻坚最后壁垒,积极推进乡村振兴和人居环境整治;强化法治宣传引导,引导人民群众尊法、守法、用法、懂法,积极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维护贫困群体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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