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80016/2021-00245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新田县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机构名称:新田县司法局
负责人:邓黎春
机构地址: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龙泉镇云鹤路45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
邮编:425700 电话:0746-4712492
邮箱:sfjbgs4712492@126.com
网站地址:http://xt.gov.cn/
(一)机关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禁毒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治理工作。
(二)法治调研与督察股。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设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定本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和落实司法行政改革工作。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接受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
(三)社区矫正管理股(加挂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的牌子)。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县帮教安置工作。
(四)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负责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工作;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本局的行政复议工作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行政赔偿和行政应诉工作;办理县政府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事项。负责全县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承担上级有关立法工作调研协调
负责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负责报送备案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是否违法的审查申请。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合同订立之前的合法性审查,参与和监督重大政府合同纠纷的处理。负责对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等重要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者论证说明,提供法律意见。承担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五)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乡镇政府、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问题。负责县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六)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本局的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
(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加挂人民陪审员和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的牌子)。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承担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
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指导律师事务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及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统筹协调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八)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县法律援助中心)。
(九)装备财务保障股。负责编制司法行政经费的预算、决算;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指导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后勤、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局机关国有资产。
(十)政工室。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承担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机关党组。负责局党组工作和直属单位的群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