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80016/2023-23898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新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3年新田县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局机关各股室(大队、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省药监局2023年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化妆品监管相关法规宣贯,持续提升公众对化妆品安全和合理使用的认知水平,并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根据《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永州市化妆品科普宣传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贯彻执行。
新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9日
2023年新田县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
活动工作方案
为了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公众对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的认知水平,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地使用化妆品,根据市局《2023年永州市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和主题
时间:科普宣传周时间定于5月22日-28日。
主题:“安全用妆,共治共享”。
二、宣传重点
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组织开展活动:
(一)《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宣贯。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管相关法规,加强行业自律,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加强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普及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提升公众对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的认知水平。
(三)普及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宣传化妆品安全使用的相关内容,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地使用化妆品,合理预期化妆品的功效。
三、全县总体活动安排
2023年科普宣传周以法规宣贯、儿童化妆品用妆安全和化妆品安全使用常识的宣传为重点,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相关股室、生产经营企业、社会公众等相关各方广泛参与的形式,进一步扩大宣传周活动的参与范围、覆盖面和社会影响,打造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的品牌。
(一)县局局举办的活动
配合省局、市局开展宣传周各项联动活动;组织全国宣传周新田启动仪式;组织开展“爱肤日”及科普大讲堂活动;发放宣传周科普资料。
(二)各市场监管所举办的活动
举办辖区宣传周启动仪式;举办“爱肤日”活动;组织开展科普大讲堂等活动;在辖区相关平台和公共场所宣传播放科普宣传视频;“六所联动”开展科普宣传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向公众发放宣传周科普资料。可根据宣传周的统一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
四、具体活动安排
(一)预热阶段
1.开设专栏、媒体循环播放宣传周科普视频、发布网络消费安全提示。
5月22日-28日,2023年化妆品网络消费安全提示用语为:“新田县市场监管局提示您:我国批准的儿童特殊化妆品仅限于防晒类化妆品。6月龄以下婴儿不建议使用防晒产品;对于6月龄以上至2岁的婴幼儿,建议以衣物遮盖防晒为主。”
2.赠阅科普书籍
为加强全民化妆品科普教育,县局印制《安全用妆、共治共享》、《儿童化妆品科普知识》等宣传折页发放全县系统,免费赠阅社会公众。
(二)宣传周阶段
1.宣传周启动仪式
5月22日举办2023年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新田启动仪式,同步启动“学史力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法规宣贯培训活动,宣贯活动的第一阶段从宣传周开始启动,延续到6月底。同时,根据配套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发布情况,在下半年开展第二阶段的宣贯活动。
2.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公益培训
组织化妆品经营企业、电商平台(经营者)和基层监管人员参加国家药监局组织开展的网络公益培训。培训主体是“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内容包括:监管法规政策、质量安全管理、相关科普知识等。
3.“爱肤日”活动
在广场开展“爱肤日”宣传活动,围绕牙膏安全使用知识开展专家义诊、现场答疑解惑、科普讲座等活动。
4.科普宣传进校园、进社区活动
以社区为单位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全县选取2-3个社区,“线上线下”,双管齐下开展宣传。“线上”活动:组织居民积极参与省药监局和市局在网上开辟的科普视频、专题讲座等重点科普活动。“线下”活动:现场设置咨询台,组织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免费向公众发放科普宣传材料;同时,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可联系社区内的医疗机构参与开展义诊活动,送科普知识与送健康相结合,为消费者解答化妆品常识、使用误区,提高公众安全用妆和合理使用的意识。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市场监管所由县局统一部署,在统一的时间段、使用统一的科普宣传周标识、围绕统一的科普宣传周主题,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辖区内的科普宣传周活动方案。同时,加强科普宣传周期间相关舆情的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围绕公众关切,不断丰富和完善科普宣传的内容和形式。
(三)严格纪律要求。科普宣传周是服务公众的重要活动,
是塑造监管部门形象的重要举措。各地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力戒形式主义。科普宣传周期间举办的讲座、研讨会、培训等活动均不收取费用,以保证活动的公益性,同时,在封闭场所举办的相关活动,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