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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金陵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现将金陵镇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及主要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基础
成立金陵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常务副组长,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重点传达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制定完善依法治镇实施方案,分解依法治镇任务、明确依法治镇主体、落实执法责任、确定考核目标。坚持做到责任机制、监督机制和评议考核“三到位”,努力创建主体明确、权责统一、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依法治镇新机制。
(二)强化依法执政,狠抓“关键少数”
一是狠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全面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发挥法治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利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2023年共开展中心组学法2次。严格落实依法治镇“一岗双责”,坚持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班子成员带头从自身做起、从实践抓起,坚持运用法治方式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二是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加强公职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讲座,开展“八五普法线上答题”专项活动,组织全镇干部通过“湖南如法网”开展线上学法,大力提升干部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能力,进一步增强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学以致用,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破题用法”的工作氛围。三是以村干部和外出务工人员为重点,发挥法治带头人帮传带作用。建立健全14个行政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队伍,加强与农村生产生活实际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调解技巧等重点内容培训,2023年共组织培训15场次。积极推动“法治带头人”参与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努力将“法治带头人”打造成为普法宣传员、矛盾调解员、社情民意收集员、法律服务员、法治建设促进员,推动农村实现“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四是以分类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为重点,多层次不同领域开展普法学习。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在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主题党日等专题学习中,融入法律知识学习。在领导干部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针对公职人员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青少年群体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内容;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群众中重点宣传《土地承包法》和《信访条例》。五是以全方位多形式宣传为重点,营造良好的教育宣传氛围。组织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及村委会通过进村入户、利用宣传标语、横幅、宣传专栏、大型宣传牌、村广播、微信群等方式,深入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禁毒、普法、预防青少年犯罪、反邪教等宣传活动,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今年以来,向广大群众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在14个行政村分类打造法治宣传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使法理知识、婚姻家庭、劳动争议、损害赔偿、维权保护和预防犯罪等法律知识融入乡村整体。
(三)强化依法治理,严格规范执法
1、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开展律师驻村“坐堂问诊”,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活动,以案释法、以法促调、以调促宣,构建规范高效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体系。在调解纠纷、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业务范围内,各村法律顾问承担重要的角色。承包合同、村规民约、自治章程等均由驻点律师参与,提供法律意见,促进矛盾纠纷的快速化解,保证村居依法办事。
2、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以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公示公开行政处罚案件、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等内容,规范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内容。
3、健全网格化法治管理体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建立金陵镇“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各项制度规范化,整合综治中心、信访室、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职能,努力打造矛盾纠纷“一揽子”调处,力争实现矛盾纠纷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同时,持续开展平安建设工作,重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不断规范信访接待制度,坚持以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认真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努力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回复。对老上访户认真做好劝说,力争做到息访;对于要求过高的无理上访,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按《信访条例》处理。2023年依法化解群众难题34件次,调解矛盾纠纷9件次,调解成功率达100%。
(四)强化社会监督,打造“阳光政府”
一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着力抓好政务公开栏建设,及时更新政务公开栏目信息,及时发布政务信息,抓好部门办事流程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方便群众来访办事。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以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为重点,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确保村级公共权力阳光规范运行。二是加强执法程序规范指导。严格执行执法程序制度,根据行政处罚法对执法程序的基本要求,各部门根据各自实际情况,依法对执法程序进行严格而详细的规定,从根本上解决了执法随意性问题,有重点地、循序渐进地推进行政执法听证制度。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各执法部门坚持把全面实行行政执法责任治作为本部门岗位目标责任治的主要内容,并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四是重视法治机构建设。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积极发展法律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队伍,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签订、重大行政执法以及制度建设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虽然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对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的排查、解决力度有差距;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村干部参与积极性,发动广大人民群众投身到依法治镇的队伍中来;基层法治示范创建工作开展不够平衡。
三、下一步计划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增强依法行政观念。继续加大普法工作的贯彻执行力度,广泛深入的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法律知识讲座和有关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特别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
二是完善执法制度,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落实专人负责,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和监督制度,对不进行报备的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三是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文明执法。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培训,不断增加执法人员考取行政执法证力度,坚持做到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加大培训学习,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水平,加大监督力度,提高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
四是做好政府信息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内容、扩大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内容的监督检查。着力抓好政务公开栏建设,及时更新政务公开栏目信息,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切实抓好部门办事流程的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