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人〔2026〕3号
县人民政府决定:
雷超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胡圣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职务;
刘丽花同志任湖南青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试用期一年)。
免去郑影靓同志的县统计局总统计师职务。
新田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