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80016/2023-25954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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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69号)和《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通知》(湘农联〔2023〕24号),我局起草了《新田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报送法制审查的《新田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新田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重点支持粮食生产特别是双季稻生产,确保完成粮食生产目标任务。
(二)维护种地农民利益。
强化正向激励,在保障耕地承包经营权农民既得利益不受损基础上,鼓励多种粮、种好粮。
(三)提升耕地地力水平。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建立健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与履行耕地保护责任相挂钩机制,保障全县耕地数量不减少、耕地质量不降低,不断提升耕地地力水平。
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明确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目前,全省大部分县市已相继制定出实施方案。
二、《新田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起草过程
该项工作由新田县政府办副主任刘念牵头,2023年5月初,新田县农业农村局开始研究“《新田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通过研读相关政策和文件,结合新田县实际情况,起草了《新田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并征求了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农村经营服务站等单位意见,按程序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三、《新田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法律依据
1.《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69号)
2.《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通知》(湘农联〔2023〕24号)
四、起草中的不同意见和协调情况
该《实施方案》起草通过了新田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以及相关单位的意见反馈,《实施方案》内容主要还是借鉴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69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通知》(湘农联〔2023〕24号)等文件要求,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该《实施方案》内容详实,符合相关法律要求。
五、《新田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方案主要明确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依据和标准,以及不得发放补贴的负面清单和发放流程。并明确了职责分工,强化了工作要求,内容规范合法。
特此说明。
新田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