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三高四新”战略,加快建设“三区四地”,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主要内容包括:障项目用地;支持“原地倍增”;支持科技创新;支持品牌建设;支持开拓市场;支持用工和人才引进;支持设备更新和数智改造;优化发展环境。(详见政策措施内容)
三、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5年9月30日起施行,试行期限为一年。
四、解释权限
本办法由新田县科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商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中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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