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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新田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4-11-26
名称: 新田县司法局解读《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文号 :    
新田县司法局解读《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24-11-26 16:34
  • 来源: 新田县司法局
  • 发布机构:新田县人民政府
  • 【字体:   

   一、制定该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永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新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

二、依据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永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新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

三、拟清理的范围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是:

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经本级政府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属于本次清理范围。

(二)主要措施:

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是按照《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的定期清理,县政府、政府各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均应全面清理本机关属于本次清理范围的规范性文件,并按照下列原则作出处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废止:

①主要内容与上位法或者国家政策相抵触的;

②依据的法律、法规已废止或者宣布失效的;

③主要内容已被新制定或者修订后的法律、法规、规章涵盖的;

④主要内容已被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替代的;

⑤其他原因需要予以废止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建议修改:

①部分内容与上位法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

②国家政策重大调整,规范性文件的部分内容与之不适应的;

③部分内容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

④部分内容的程序性、可操作性不强,需要予以细化和完善的;

⑤规范性文件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

⑥其他原因需要建议修改的。

建议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应按照程序制定新文件并同时废止原文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宣布失效:

①适用期已过的;

②调整对象已消失的;

③规定的事项及任务已完成的;

④有效期届满的(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为5年,但是,标注“暂行”、“试行”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2年);

⑤其他原因需要予以宣布失效的。

(四)清理期间有效期届满但确需要继续执行、且没有第(一)(二)项所列情形的规范性文件,应按照“三统一”制度重新公布。

(五)有效期未满且没有第(一)(二)(三)项所列情形的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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