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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80016/2023-25951 发文日期: 2023-09-25 发布机构: 新田县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新田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统一登记号: XTDR—2023—01004 信息时效性: 有效 文号 : 新政办发〔2023〕10号
新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田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3-09-25 14:52
  • 来源: 新田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新田县人民政府
  • 【字体:   

XTDR—2023—01004

新政办发〔2023〕10号

新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田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单位:

《新田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落实。

新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5日      


新田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种地群众利益和提升耕地地力水平,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69号)和《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通知》(湘农联〔2023〕24 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鼓励倾斜支持粮食生产特别是双季稻生产,确保每年完成粮食生产目标任务。

)维护种地农民利益。强化正向激励,在保障耕地承包经营权农民既得利益不受损基础上,鼓励多种粮、种好粮。

)提升耕地地力水平。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建立健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与耕地保护行为相挂钩机制,保障耕地数量不减少、耕地质量不降低,不断提升耕地地力水平。

二、主要内容

)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具体包括以下三种情形:一是已确权颁证到承包方的耕地,承包方自行实施或组织耕种的,补贴资金由承包方领取二是已确权颁证到承包方的耕地,承包方将耕地流转至经营方,且承包方、经营方在流转协议中约定了补贴资金收益人,流转协议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其指定机构备案后,按照协议执行流转协议中未明确约定补贴对象和未签流转协议的,视为由确权颁证承包方享受补贴。三是没有确权颁证到承包方的村组未发包土地,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村组集体,有协议的按照备案协议约定对实际种植者进行补贴。

承包方身份发生转变导致出现补贴归属争议承包方家庭成员发生变动且不影响承包合同效力的,其承包权不变,继续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承包方为整体消亡户的,应及时销户,不再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补贴范围。耕地上种植水稻、玉米、大豆、红薯、小麦、荞麦等粮食作物和蔬菜等农产品纳入补贴范围。

)补贴标准和依据。启动新一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不再实施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对已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以上年度实际种植作物的耕地面积作为补贴依据,按照不低于95元/亩的标准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具体发放标准根据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额度等综合测算确定,最高上浮幅度不超过20%,即最高按照114元/亩补贴。按上述补贴标准发放后仍有结余的,按照粮食实际播种面积等因素提高双季稻生产的补贴标准,补贴对象按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补贴对象执行。严禁擅自统筹使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补贴发放负面清单。以下情形不得发放补贴:

1.已经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

2.已经转为林地、园地的耕地;

3.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

4.非农业征用等已经改变用途的耕地;

5.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6.长年抛荒的耕地对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取消当年度补贴资格;

7.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等违反耕地保护的其他情形。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各村社区建立负面清单进行汇总,健全补贴发放与耕地地力保护行为相挂钩的有效机制,引导农民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保护耕地、提升地力。

(五)补贴发放流程

1.农户申报。农户自行向村民小组申报登记已确权登记颁证到户耕地上实际种植作物的耕地面积等相关信息,村民小组逐户核实后,如实填写组耕地地力核实表,并汇总上报到村委会社区

2.村组公示。村委会社区对本村各村民小组上报的数据逐户核实,在村组公示栏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接受群众监督。对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村委会社区要组织相关人员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再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乡镇街道核录。根据各村社区上报情况,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逐村复核,核定无误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在乡镇(街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根据县级抽查核实结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排工作人员录入补贴面积等相关基础数据。

4.县级核发。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纪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数据抽查核实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业农村局提出补贴资金发放建议,财政局审核后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严禁将补贴资金切块安排到乡镇街道,再由乡镇街道收集数据发放补贴。所有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补贴资金均要通过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村组集体、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享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应拨付到其对公账户。原则上每年6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三、职责分工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由县人民政府负总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分级负责。县农业农村、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包括制定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审核种植面积等基础数据发放补贴资金政策宣传、信息公开等。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采集复核补贴对象的身份信息与银行账户信息、种植面积等基础数据,按照相关规定审核、公示并上报县级关部门并根据县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核实结果录入补贴面积等相关基础数据。

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绩效评价等工作,联合县纪委监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数据抽查核实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出资金安排建议

财政局:负责资金安排、审核、拨付、预算绩效管理及资金使用监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财政所负责配合做好补贴信息补贴数据审核、录入、档册管理等工作。

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耕地面积数据以及负面清单中与其职能相关的数据。

县农村经营服务站:负责土地确权数据的审核把关。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实施。为确保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统一政策总体稳定种地农民持续受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对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标准、补贴程序等内容进行细化完善。

)严格资金监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依托科学技术、现代设备,加大对耕地使用情况核实力度。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和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明查与暗访、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对耕地面积核定、补贴资金发放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管,严防“跑冒滴漏”对骗取、套取、贪污、挪用、挤占或违规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做好宣传解释。县财政局和县农业农村局要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进行广泛宣传,通过电视、广播、电话培训式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特别是要及时答复群众来电来访,确保政策顺利实施。

1.新田县   乡镇(街道)   行政村      年耕地地力补贴户面积申报表

2.新田   乡镇(街道)   行政村      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组核实

3.新田   乡镇(街道)   行政村   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村核实

4.新田   乡镇(街道)   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核实到户汇总表

5.新田   乡镇(街道)   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到村汇总表

6.新田县   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抽查核实表

7.新田   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汇总表

8.新田县   乡镇(街道)   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负面清单表


附件1

新田县     乡镇(街道)     行政村       年耕地地力补贴户面积申报表

         乡(镇)                                     登记时间:                                  单位:亩

序号

农户基本情况

流转耕地情况

负面清单面积

申报补贴面积

上年度农作物实际种植面积

种植农作物类型

农户签字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

“一卡通”账号

联系电话

确权耕地面积

流转入的耕地(流转协议中已明确享受补贴)

流转出的耕地(流转协议中已明确不享受补贴)

畜牧水产养殖用地

转为林地园地的耕地

农业生产设施用地

非农业征占用地

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1年以上抛荒耕地

违反耕地保护的其他情形


附件2

新田县      乡镇(街道)      行政村         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组核实表

村盖章:

组负责人签字:

农户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一卡通账号

联系电话

土地确权面积(亩)

申报补贴面积(亩)

种植农作物类型

小组核实补贴面积(亩)

备注

合计


附件3

新田县      乡镇(街道)      行政村      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村核实表

村盖章:

村负责人签字:

上报时间:   

农户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一卡通账号

联系电话

土地确权面积(亩)

组上报补贴面积(亩)

村核实补贴面积(亩)

种植农作物类型

备注

合计


附件4

新田县      乡镇(街道)      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核实到户汇总表

乡镇(街道)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乡镇(街道)

农户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一卡通账号

联系电话

村上报补贴面积(亩)

乡镇(街道)核实补贴面积(亩)

种植农作物类型

备注

合计


附件5

新田县      乡镇(街道)      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到村汇总表

乡镇(街道)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上报时间:   

乡镇(街道)

土地确权面积(亩)

村上报补贴面积(亩)

乡镇(街道)核实补贴面积(亩)

种植农作物类型

备注

合计


附件6

新田县      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抽查核实表

乡镇(街道)

农户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一卡通账号

联系电话

乡镇(街道)上报补贴面积(亩)

县级核实补贴面积(亩)

吻合率(%)

种植农作物类型

备注

说明:每个乡镇(街道)随机抽查2个村,每村随机抽查5个户,按10个户算出吻合率,吻合率低于100%,各乡镇、街道要重新进行核实上报。

核实人签字:

乡镇(街道)签字:

核实时间:     


附件7

新田县     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汇总表

新田县农业农村局(盖章):

新田县财政局(盖章):

局长(签字):

局长(签字):

乡镇(街道)

土地确权面积(亩)

乡镇(街道)上报补贴面积(亩)

县抽查核实后补贴面积(亩)

备注

合计

   分管副局长(签字):

股室负责人(签字):

                


附件8

新田县       乡镇(街道)       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负面清单表

乡镇(街道)盖章:

乡镇主要领导签字:

经办人签字:

       上报时间:      

乡镇(街道)

农户姓名

联系电话

负面清单类型

不得发放补贴面积(亩)

备注

    备注:负面清单类型:1.已经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2.已经转为林地、园地的耕地;3.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4.非农业征(占)用等已经改变用途的耕地;5.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6.长年抛荒的耕地。对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取消当年补贴资格;7. 违反耕地保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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