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政发〔2018〕14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土地调查是国家一项重大法定制度。根据《土地调查条例》规定,全国性的土地调查每十年开展一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认真做好我省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查清查实土地底数。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调查任务,查清全省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以及土地条件;组织开展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和耕地分等定级调查评价、各类自然保护地范围界线调查等专项调查。立足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及自然资源管理需求,统筹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农村空心房、开发区土地利用、耕地后备资源、各类自然资源分布情况摸底等相关调查。
(二)完善调查管理制度。立足我省实际,进一步健全土地调查制度体系和技术规范体系,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调查制度体系和技术方法。
(三)推动成果共享应用。统一调查标准,推动调查成果在各部门互通互用。强化调查成果深度开发,支撑和服务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乡村振兴战略以及自然资源资产精细化管理。
二、时间安排
第三次土地调查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
(一)全面动员部署。2018年7月底前,省、市、县、乡、村层层部署,全面落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
(二)推进先行县调查探索。2018年2—11月,在浏阳市、澧县、桂阳县、芷江侗族自治县等地先行开展县级调查工作,在调查内容、技术方法、组织机制、工作成本等方面深入探索,积累经验,形成符合我省实际的省级实施方案和技术实施细则。
(三)全面开展调查工作。2019年6月前,充分应用1∶2000基础数据,全面推进土地调查初始库及工作底图生产、外业调查、数据库建设等具体调查工作。
(四)汇总整理数据。2019年下半年,完成市县调查成果整理、数据更新、成果核查、成果汇总等工作,形成全省第三次土地调查基本数据。
(五)发布应用成果。2020年,完成成果验收,发布调查成果,建立完善数据管理与应用系统。
三、经费保障
各地要将第三次土地调查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土地调查工作顺利进行。省、市两级要对贫困地区适当给予经费补助。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第三次土地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各地必须高度重视,压实责任,扎实推进。省人民政府成立湖南省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调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地区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要加强对调查工作的考核和督查,确保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扬。
(二)建立协调机制。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由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牵头,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环保、水利、农业、林业、统计等职能部门要认真参与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财政、国土资源、发改部门要协调做好调查经费和物资保障工作;民政部门要认真做好行政区域界线、地名地址确认工作;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规划)部门要协调做好城镇村庄内部细化调查工作;林业、水利、农业等部门要及时移交历史调查资料;发改、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要将各级各类开发区核准边界落实到土地调查成果中去;环保、林业、农业、水利、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要结合第三次土地调查着力核准查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边界范围;统计部门要积极协助做好数据统计与分析工作。
(三)建立严格的质量管控机制。建立分阶段实施与验收制度,本阶段工作未通过验收的,不得开展下阶段工作。完善分级检查制度,省、市、县、乡要层层控制成果质量。参与土地调查初始库和工作底图生产的技术单位原则上应具有1∶2000基础数据生产、土地调查等相关业务经验。建立培训考试制度,对所有参与调查的工作人员、技术人员及村组干部实行全方位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未通过培训考试的,不得从事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建立工作监理制度,严格过程监管和质量管控,落实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注重新技术手段应用,着力提高成果质量和工作效率。
(四)加强宣传发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全面宣传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为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严肃工作纪律。要依法依规公开择优严选调查技术单位。要落实保密要求,严格保护涉密资料和数据。要按时、客观、全面报送调查数据,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调查数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肃廉政纪律,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严格资金使用与监管。
附件:湖南省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2日
附件
湖南省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陈文浩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黎咸兴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一鸥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成 员:周震虹 省发改委党组成员、湘西办主任
游劲民 省民政厅副巡视员
郭秀宏 省财政厅副厅长
颜学毛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姚 斌 省环保厅副厅长
姚英杰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易放辉 省水利厅副厅长
邹永霞 省农委副主任
吴剑波 省林业厅副厅长
高 勇 省统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颜学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如因改革等原因变更机构名称或更换分管领导,经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由省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重新发布名单,省人民政府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