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280016/2026-31436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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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项目实施的相关要求,由我镇建设的永州市新田县金陵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上游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需完成验收调查相关工作,为确保项目高效推进,现面向社会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报名。
一、概况
1. 工作内容:永州市新田县金陵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上游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500万元,现需对该项目编制验收调查报告,并按照业主单位要求完成验收调查全过程相关工作,通过相关部门审核。
2. 采购单位:新田县金陵镇人民政府
3. 项目地点:新田县金陵镇金陵水库(金陵圩社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上游区域
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 财政评审预算服务价格:193486元。包含报告编制费、评估报告费、检测费、现场勘察费用、资料收集等全部费用。
6.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在符合验收条件及资料提供完整后,21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编制。组织专家评估,配合完成自主验收、公示、全套资料归档等全部工作。
二、工作内容分解
1. 开展项目现场踏勘,核查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落实情况、生态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2.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相关技术规范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3.负责统筹将检测资料(检测公司需具备CMA资质)纳入验收调查报告。
4. 组织竣工环保验收专家评审会,根据评审意见完成报告修改完善。
5. 组织自主验收、网上公示,完善水源地治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档案资料。
6. 交付纸质版、电子版全套验收资料,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后续核查、答疑。
三、公司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 具备生态环境技术咨询服务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熟悉饮用水水源地治理、生态修复类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相关规范。
3. 近3年内承担过至少1项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河道治理、生态修复类竣工环保验收调查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佐证)。
4. 近5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无失信记录。
5. 近3年内不存在围标串标记录。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选,项目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四、报名材料清单
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受委托其他人报名,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资质查询截图(在信用中国、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无失信记录,加盖公章)。
4.承诺书(主要承诺材料真实性及尊重参建资格择优选择结果)。
5.报名企业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报名方式
本公告通过新田政府网向全社会公开发布,符合要求的单位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参与。
1.邮寄:各单位需将报名材料和报价单(加盖公章)邮寄至我镇。邮寄地址: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金陵镇人民政府(莲花圩)。
2.现场提交:各单位需将报名材料和报价单(加盖公章)提交至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金陵镇人民政府三楼生态事务中心。
六、各报名公司报价文件递交相关事项
1. 截止时间: 2026年 8 月 24日 18时 00 分(北京时间)
2. 递交地点:新田县金陵镇人民政府三楼生态事务中心
3. 递交要求:竞选文件密封包装并加盖单位公章与骑缝章;逾期送达、未密封、资料不全的一律拒收。
4.联系人:秦润 17374615131
七、评标人员
该项目导购小组
八、评标办法
(一)参加竞标的公司不得少于3家,若少于3家公司则视为流标。
(二)采取摸球的方式进行开标。
九、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为2026年8月26日9点00分,地点为金陵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十、其他事项
(一)杜绝串标、围标等行为。
(二)服务单位自行承担现场踏勘、编制投标文件产生的所有费用(报名前需与业主联系共同进行现场踏勘并取得踏勘证明)。
金陵镇人民政府
中央人民政府



湘公网安备 431128020000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