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280016/2026-31317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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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林业经营农户、各类林业经营主体:
为落实《深圳市平安公益基金捐赠款项实施方案》,用好深圳市平安公益基金会定向捐赠40万元林业灾后重建救助资金,帮扶我县油茶、林下经济、林木种植等经营主体灾后恢复生产,现就救助申请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救助对象范围
2025年1月—2026年6月30日,新田县境内因灾害遭受损失的林业种植、养殖经营主体,包括以下:
1. 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受灾主体:林地受损林权所有者、集体林场、个体造林户;
2. 油茶产业受灾主体:因自然灾害、病虫害受损的油茶种植农户、经营主体;
3. 林下经济受灾主体:受火灾、地质灾害、野生动物、病虫害造成损失的林下种养殖农户、经营主体;
4. 其他符合要求的经营主体。
二、救助补助标准
经县林业局、深圳市平安公益基金会现场核查定损后,统一执行:
1. 林木受灾:每亩救助200—400元,用于林木抚育、补植、林地清理、重新造林管护;
2. 油茶受灾:每亩救助200—400元,用于油茶抚育、病害防治、补植、生产物资采购、设施修复;
3. 林下经济受灾:每亩救助200—400元,用于林下抚育、种苗补购、种养设施修复、土壤改良。
三、申请受理要求
(一)申请截止时间
2026年7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救助申请。
(二)受理地点
新田县林业局林产中心
(三)申请需提交全套材料
1. 书面救助申请报告(写明受灾类型、受灾面积、损失情况、本人银行卡号、联系方式);
2. 权属证明:林权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油茶种植户可提供土地流转合同或村委会种植证明;
3. 佐证材料:受灾现场照片、视频;
4. 特殊群体(脱贫户、低保户)额外提供对应身份证明。
(四)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邓武富
联系电话:17365756999(经本人同意公开)
四、审核及资金发放流程
1. 县林业局林产中心初审: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符合条件予以上报,不符合书面告知原因;
2.实地核查:县林业局、平安公益基金会联合上门核查受灾面积、受损程度,填写受灾核查表;
3. 公示监督:核查评估结果在新田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群众监督;如有异议经查实,取消救助资格并重新复核;
4. 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15个工作日内,由县财政局通过农户一卡通或银行转账,直接将救助补助发放至受灾主体个人账户。
五、资金监督管理
1. 本次捐赠救助资金专款专用,全程建立明细台账,完整记录发放对象、面积、补助金额;
2. 县林业局、深圳市平安公益基金会组建联合督查组,不定期开展资金专项核查;
3. 严禁虚报受灾面积、伪造材料骗取救助资金,一经查实,全额追回补助资金,永久取消救助资格;存在截留、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特此公告。
新田县林业局
深圳市平安公益基金会
2026年6月25日
中央人民政府




湘公网安备 431128020000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