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280016/2026-30970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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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483号令)、《湖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省政府第217号令)、《关于批准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适用税额标准和征收范围的通知》(湘财税〔2025〕20号)、《永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永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适用税额标准和征收范围的通知》(永财税〔2026〕1号)等文件精神,就新田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和等级标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执行时间: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与上位法及上级文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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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等级 |
税额标准 (元/平方米) |
征收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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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
8 |
迎宾路(秀峰街-滨河路)、新华西路(滨河路-新华北路)、新华东路(新华北路-晓日路)、龙泉路(东溪街-秀峰街)、秀峰街(云鹤路-府前大道)、新华北路(犀牛路-新华西路)、新华南路(新华西路-工商银行)、东溪街(云鹤路-府前大道)、云鹤路(东溪街-兴林路)、兴林路(云鹤路-滨河路)、犀牛路(滨河东路-新华北路)、民主路(新华南路-晓日路)、永吉路(民主路-滨河路)、先云路(滨河路-欧家塘路)、欧家塘路(先云路-规划路)、富民路(公园西路-前进路)、滨河西路(兴林路-前进路)、公园西路(前进路-富民路)、府前大道(东溪街-秀峰街)、建设路(秀峰街-前进路)等路段两侧及其延伸部分200米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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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 |
6 |
三级以外,双碧街(新田大道-新嘉路)、新田大道(双碧街-瑶塘窝路)、瑶塘窝路(新田大道-云鹤路)、云鹤路(瑶塘窝路--新华北路)、新华北路(云鹤路-犀牛路)、新华东路(晓日路-螺岭路)、永嘉路(新华东路-朝阳路)、新嘉路(双碧街-欧家塘路)等路段两侧及其延伸部分400米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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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 |
5 |
四级以外,双碧街(新田大道-新嘉路)、新田大道(双碧街-瑶塘窝路)、瑶塘窝路(新田大道-云鹤路)、云鹤路(瑶塘窝路-新华北路)、新华北路(云鹤路-犀牛路)、新华东路(晓日路-螺岭路)、永嘉路(新华东路-朝阳路)、新嘉路(双碧街-欧家塘路)等路段两侧及其延伸部分600米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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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级 |
4 |
双碧街(其它路段)两侧及其延伸部分800米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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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级 |
2 |
县政府确定的县中心城区内的工业园区范围内的工业用地,其它未列入县中心城区范围的区域和新圩镇、大坪塘镇、新隆镇、陶岭镇、石羊镇、三井镇、视头镇、金盆镇、骥村镇、金陵镇等10个建制镇的城镇开发边界内区域。如城镇开发边界区域发生调整,以最新区域为准。 |
中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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