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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26-02-04
名称: 2026年春节消费警示
文号 :    
2026年春节消费警示
  • 2026-02-04 15:35
  • 来源: 新田县消费者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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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春节将至,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优化市场消费环境,营造欢乐祥和节日氛围,新田县消费者委员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一、食品安全莫大意。

节假日是家人朋友外出聚餐的高峰期,消费者要时刻注意饮食的安全和卫生。外出就餐时,应查看餐馆是否持有经营许可证,建议选择卫生条件好,实施“明厨亮灶”的餐馆。外出就餐或网络订餐时根据个人健康状况、饮食习惯和用餐需求合理点餐,要适量饮食,崇尚节约,自觉抵制“舌尖上的浪费”。

二、促销活动要理智。

警惕先提价后打折、虚构原价、明降暗涨等价格欺诈,核对标价与结算价是否一致。电商促销看清规则与适用范围,留存商品详情页与促销规则截图,选择大型成熟、经营资质齐全的网络平台,拒绝私下交易与陌生链接,保留订单、物流信息等凭证。线下置办物品最好货比三家,切莫被低价冲昏了头脑,盲目消费。此外,消费者参加购物抽奖活动所获赠品、购物折扣券要仔细辨别,警惕“赠品不三包”“打折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等常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现象。

三、预付消费勿冲动。

近年来,预付卡消费纠纷已成为消费纠纷的热点和难点,面对商家的“优惠承诺”“低价折扣”等办卡诱惑,消费者一定要做到谨慎理性。办卡前要充分了解商家的经营状况,要选择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度高、经营状况好的商家。办卡时不要轻信一些商家的口头承诺,务必签订书面合同。同时要理性充值,不要一次充入过多金额,以免商家突然停业关门导致损失。办卡后一定要索要票据,妥善保管发票和消费凭证,一旦发生问题便于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四、警惕价格欺诈,虚假宣传。

购物时仔细查看商品是否明码标价,防范价格欺诈行为,商家未公示商品价格或收取未标明费用,误导性价格标示,随意涨价,利用虚假、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同时,防范商家虚假宣传,夸大商品功效,虚构产品信息等情况。

五、消费维权要科学。

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后,发生消费纠纷可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或发现商家有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可以直接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进行反映,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新田县消费者委员会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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