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280016/2025-30667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 名称: | |||
| 文号 : | |||
一、新田县康民微创外科医院
2025年3月25日,新田县医疗保障局对新田县康民微创外科医院开展“挂床住院专项行动”,经现场查房发现医院存在挂床住院的行为。依据《湖南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
(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规行为并提交整改报告;
(二)退回挂床住院当日发生违规医疗费用的医保结算金额657.61元;
(三)支付违约金297.29元;
(四)将相关违法违规问题移交县卫健局。
二、新田康泰疼痛专科医院
2025年3月26日,新田县医疗保障局对新田康泰疼痛专科医院开展“挂床住院专项行动”,经现场查房发现医院存在挂床住院的行为。依据《湖南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
(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规行为并提交整改报告;
(二)退回挂床住院当日发生违规医疗费用的医保结算金额2502.76元;
(三)支付违约金1238.38 元;
(四)将相关违法违规问题移交县卫健局。
三、新田南雅微创外科医院
2025年4月17日,新田县医疗保障局对新田南雅微创外科医院开展“挂床住院专项行动”,经现场查房发现医院存在挂床住院的行为。依据《湖南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
(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规行为并提交整改报告;
(二)退回挂床住院当日发生违规医疗费用的医保结算金额4361.79元;
(三)支付违约金1995.61元;
(四)将相关违法违规问题移交县卫健局。
四、新田县大坪塘镇卫生院
2025年4月2日,根据《新田县医疗机构不良诊疗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新田县医疗保障局对新田县大坪塘镇卫生院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行为。依据《湖南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
(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规行为;
(二)退回违规医保基金1062.23元;
(三)支付违约金501.53元;
(四)将相关违法违规问题移交县卫健局。
五、新田县骥村镇卫生院
2025年4月2日,根据《新田县医疗机构不良诊疗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新田县医疗保障局对新田县骥村镇卫生院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医院存在重复收费的行为。依据《湖南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
(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规行为;
(二)退回违规医保基金1708.09元;
(三)支付违约金787.14元;
(四)将相关违法违规问题移交县卫健局。
六、新田县枧头镇中心卫生院
2025年4月2日,根据《新田县医疗机构不良诊疗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新田县医疗保障局对新田县枧头镇中心卫生院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行为。依据《湖南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
(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规行为;
(二)退回违规医保基金1323.77元;
(三)支付违约金590.44元;
(四)将相关违法违规问题移交县卫健局。
七、新田县金盆镇卫生院
2025年4月2日,根据《新田县医疗机构不良诊疗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新田县医疗保障局对新田县枧头镇中心卫生院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过度检查的行为。依据《湖南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
(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规行为;
(二)退回违规医保基金735.89元;
(三)支付违约金311.29元;
(四)将相关违法违规问题移交县卫健局。
八、新田县中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5年4月3日,根据《新田县医疗机构不良诊疗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新田县医疗保障局对新田县中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行为。依据《湖南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
(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规行为;
(二)退回违规医保基金1240.99元;
(三)支付违约金574.8元;
(四)将相关违法违规问题移交县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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