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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80016/2025-29139 分类:  
发文机关: 新田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5-02-24
名称: 关于新田县林溪恒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等3家医药机构退出医疗保障定点服务协议的公示
文号 :    
关于新田县林溪恒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等3家医药机构退出医疗保障定点服务协议的公示
  • 2025-02-24 16:07
  • 来源: 新田县医疗保障局
  • 发布机构:新田县人民政府
  • 【字体:   

根据《永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永州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准入和退出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永医保发〔2021〕31号)要求,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药机构就医保协议续签事宜进行协商谈判,双方根据医保协议履行情况和年度考核情况等决定是否续签。协商一致的,可续签医保协议;未达成一致的,医保协议到期后自动终止。新田县林溪恒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等3家医药机构自主申报终止医保定点,按协议要求,清算完成后关停其医保刷卡、报账相关业务,终止其医保服务协议。2025年2月20日后,产生的医保刷卡、报账等相关费用不予支付。

新田县退出医疗保障定点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名称

序号

机构编号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备注

1

P43112800964

新田县林溪恒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龙泉镇兴林路6-6号至6-8号

2

H43112802896

新田县三井镇三合村郑鼎福卫生室

三井镇塘伏坊村

3

H43112802504

新田县三井镇唐家行政村卫生室

新田县三井镇唐家村

新田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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