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80016/2025-29149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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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医疗保障局在“关于迅速组织开展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基金使用疑点数据线索现场核查的紧急通知”检查中,发现新田县人民大药店诚信店存在伪造医学文书、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违反了《永州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2024年)》第一条、第十二条的相关约定。
根据《永州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2024年)》第五十七条(六)项、第五十九条(五)项的相关约定,从2025年2月25日起,解除新田县人民大药店诚信店门诊统筹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新田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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