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80016/2025-29085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2024年8月在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县审计局依法对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围绕“三区四地”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民生保障与改善以及重大风险防范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审计监督,着力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发挥了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县经济稳中有进、进中提质,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防范财政风险、提升财政管理绩效的要求,重点审计了财政四本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优化营商环境等六个方面情况。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6776万元(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427万元),支出353193万元,结转下年335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23102万元,支出212143万元,结转下年1095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29万元,支出208万元,调入到一般公共预算321万元,全年收支平衡;社保基金收入39210万元,支出3436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5105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从全县四本预算执行情况来看,财政管理绩效水平不断提高,但仍存在应缴未缴财政非税收入、非税收入待查收入余额过大、未严格审核本级预算绩效目标等问题。
一是应解县级国库收入3582.27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二是应上解上级分成收入28.63万元未及时上解。三是非税收入中待查收入余额达4922.01万元。四是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未设置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二)从财政监督情况来看,县财政对部门支出管理不断加压,但仍存在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项、监督缺失等问题。
一是未及时清理总预算会计往来款项2595.14万元;二是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县高等级公路公司截留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31.19万元和新圩卫生院固定资产报废不及时、导致账面虚高50.03万元的问题仍未整改到位;三是大坪塘镇政府等单位大量财政资金划入出纳等个人账户再二次支付造成重大廉洁风险。四是从县级专项资金监管情况来看,各级部门和单位大量存在专项资金相互挤占使用情况,例如县交通局专项资金相互挤占23.37万元。
(三)从全县库款保障情况来看,支付风险总体可控,但仍存在库款保障不合理、未及时安排基础绩效奖、“三保”支出压力大等问题。
一是2023年6月县库款保障水平系数达1.41,超出合理值0.61。二是2023年预算安排基础绩效奖9446万元未按月及时发放。
(四)从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情况来看,重大项目建设带动经济发展作用不断增强,但仍存在项目进展缓慢问题。
2023年有2个县级重点项目未按时完工,分别为新田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和新田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存在征地未完成和资金缺口问题。
(五)从县级财政预算管理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来看,预决算管理基础工作不断夯实,但仍存在预算编制不精准等问题。
县交通局因公用经费预算不足挤占下属单位县公路管理站资金49.15万元,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46.41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过“紧日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要求,重点对发改局、司法局等17个部门及下属单位开展了延伸审计,以及对新田县财政局、枧头学校、芙蓉学校、控违拆违办、棚改办5个单位开展了部门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收入征收管理不到位。2023年,部门收入征管力度不足,经抽查:枧头学校应收未收学校超市3年水电费,应缴未缴承包款等非税收入7.04万元,未及时缴存收入28.75万元;县水利局应征未征6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29.73万元,应征未征8家企业水资源费5.83万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收未收罚没收入1.01万元,县公安局应收缴未收缴非法所得0.6万元;县交通运输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共有304笔非税收入138万元未及时纳入财务核算。
(二)基层“群腐”问题频发。枧头学校通过虚报临聘人员工资、大学见习生、银龄计划、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补助套取财政资金135.41万元,隐瞒保教保育费、代管学生伙食费等收入17.11万元,虚开、虚增发票套取资金15万元,利用职务之便克扣他人津贴补贴7.46万元。
(三)违规发放津补贴时有发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棚改办违规发放部门代表、棚改办工作人员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费10.35万元;控违拆违办违规发放拆违执法补助13.82万元;原规划执法监察大队违规发放补助资金6.81万元;枧头学校扩大范围发放班主任费、扶贫工作队员驻村伙食补助等30.47万元。
(四)支出管理不合规。一是枧头学校等学校白条报账和大额支付现金。二是棚改办提前支付棚改征收完成奖54.77万元,违规支付征收补偿款工作岗位经费16万元。枧头学校提前支付工程质保金并向个人支付工程款13.5万元。三是控违拆违办违规出借财政资金17.5万元,县发改局违规借款给粮油购销公司6万元。四是县司法局违规使用党费0.34万元。
(五)政府采购不严格。一是5个单位未严格执行采购程序,未经电子卖场采购限额标准以下服务,部分采购流于形式。二是芙蓉学校政府采购项目未实施履约验收程序。
(六)履行监管职责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实施或监管的项目未及时启动或进展缓慢,导致预算整体执行率低。二是4个单位往来款项不及时清理。其中:县发改局往来账款41.62万元、县棚改办14.3万元、县司法局189.69万元、县财政局62.09万元。
同时,审计还发现资产管理、合同管理以及用不符合规定原始凭证报账方面的问题。
三、重点专项审计情况
(一)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对全县重点政府投资项目开展审计,核减金额一千余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程变更、签证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建设单位未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履行工程变更及签证程序,变更通知单缺失,签证不合理,石方类别评定不准确。
二是缺少专项施工方案以及施工图、竣工图、施工主材进场证明文件等核心资料,特别是隐蔽工程影像资料不完整。
三是前期项目勘察设计不完善。金陵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因前期勘察设计没有结合现场施工环境,导致无法按原设计施工而变更,新增合同外项目704.84万元,占工程总造价17.97%。
另外,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还存在4个项目违反合同约定提前超付工程进度款共计2.4万元、10个项目没有编制施工日志、4个项目工程现场管理技术人员资格证书不合规等问题。
(二)政府债务审计。一是县财政局未对2023年度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项目、还本付息、重大事项、存续期管理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二是县妇幼保健院、中医院2个专项债项目未进行专项债券资金专账核算。三是县枧头镇、骥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实际无收益,未能实现预期收益,偿债压力大,存在专项债券偿还风险。
(三)优化营商环境审计。一是工程款拨付不及时。包括大坪塘中心小学运动场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23.2万元,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计量设施建设项目33.53万元。二是不按规定进行财务核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醉驾保证金400.9万元未进行财务核算。三是票据管理混乱。县自然资源局已过期非税收入票据未及时核销。
四、重大民生审计情况
(一)就业补助资金专项审计。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支出占就业专项资金总支出比例偏大43.14%、岗位技能培训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重复发放0.14万元、不按规定支付就业专项资金25.92万元、未及时发放1名脱贫劳动力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0.02万元。
(二)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专项审计。一是财政供养人员领取耕地地力补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种粮一次性补贴共计2.53万元。二是重复领取稻谷目标价格补贴0.04万元。三是虚报面积套取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9.37万元。四是一户多人虚报面积套取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2.29万元。五是未建立稻谷目标价格改革补贴信息档案管理制度、“一卡通”数据录入不准确、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三)工伤保险基金审计情况。一是新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袁某重复享受工伤医疗费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0.01万元。二是县人社部门未对2023年度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情况和工伤预防费用使用情况进行公示。三是工伤保险政策落实不到位。湖南顺丰速运有限公司永州分公司新隆镇合作点等3个基层快递网点未落实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政策、新田县兄弟鞋业加工厂等3家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一是落实环境监督管理责任不到位。县城管局执法大队未对暂扣物品进行出入库登记管理、县思源实验学校外存在占道摆摊经营、双碧广场等城区存在广场舞噪音扰民和销售宣传广播噪音扰民、怡华路等地段餐饮和路边烧烤油烟污染,影响空气质量和市民生活、县城西门桥和双胜桥桥头雨水管接入污水管,雨污水未分流、未按要求建立建筑垃圾和渣土处理场。二是项目进展缓慢或资产闲置。新田县充电桩站建设项目2021年已开工,竣工时间为2023年,至今仍未竣工;县城孝文化公园、双碧广场、体育馆三个健康小屋未对群众开放,造成闲置,并存在漏水严重的情况。三是存在管护监管不到位现象。县城垃圾处理管理制度不健全,无县内垃圾过磅数据;滨河广场花草枯萎、双碧街绿化带损毁等情况。
五、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对交通局、思源学校、城市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大湾林场、市场服务中心等5个单位的6名党政主要领导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发现:一是4个单位违规报销、发放津补贴10.03万元。二是5个单位用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报账23.41万元。三是4个单位存在购置固定资产不入固定资产账,1个单位长期占用下级单位车辆,并长期租用社会车辆。四是思源实验学校班额人数超标。五是管理不规范,存在合同管理不规范,提前支付工程质保金,未经电子卖场采购货物等问题。
六、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情况
审计共发现并移送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线索19件,立案查处30余人,留置3人,目前相关部门正在依法依规核实处理。
七、审计建议
从审计发现的问题来看,产生的原因主要是一些部门和单位落实改革发展举措不够到位,对零基预算改革、全面预算管理、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等认识不足,以及财经法纪意识不够强等。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审计建议:
(一)大力实施财源建设。坚持系统观念,强化财政、税务、自然资源等部门间的协作,落实好财源建设“六大工程”,深化税费精诚共治,强化收入征缴,做到应收尽收、颗粒归仓。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持续激发有潜能的消费,扩大有效益的投资,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和投资的关键作用。大力实施产业培育,不断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传统产业提质增效,优势产业扩链集群,新兴产业蓬勃发展,不断夯实财源基础。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二)全面提升财政绩效。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按照零基预算管理和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提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公平性。综合运用财政、金融工具,探索将部分产业类专项资金,以基金的模式拨改投,发挥政府基金的引导作用,做到投早投小,带动社会资本投入。整合设立产业引导基金,以支持“三区四地”建设为主战场,推动发展壮大新质生产力。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周期跟踪问效机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三)着力盘活资产资源。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归并整合,积极盘活“三资”,提高资产收益率。对结余结转资金,以及沉淀在财政专户、部门资金账户的资金进行清理收回,防止闲置趴账。梳理行政事业单位闲置低效资产,坚持分类盘活、妥善处置,统筹推进资产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共享共用,持续推动资产管理专业化、市场化、数据化。加大对公共资金的统筹力度,更好发挥规模化管理运营的优势,争取收益最大化。
(四)有效防范化解风险。持续强化全口径债务监管,坚决遏制违规新增隐性债务和虚假化债,加强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严防挤占挪用。重点关注各类新型、隐蔽的举债方式,坚决防止债务风险。建立财力保障长效机制,全面落实“三保”责任,加大对“三保”支出的常态化监控力度,做好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推动国有企业聚焦主责主业,对融资性贸易、盲目投资、违规担保等行为严肃查处。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着力整治重大环境污染问题,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五)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持以正确政绩观为引领,完整准确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要求,细化重大经济责任决策和审批权力运行流程,确保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在财经领域得到贯彻落实。坚持严的基调,着力强化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安排非刚性、非重点支出。着力发挥审计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和反腐治乱方面的“尖兵”作用,加强审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严肃查处和通报曝光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加大反腐治乱力度,强化震慑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