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80016/2022-21612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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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规定,新田县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长沙皓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次规划环评工作,现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相关规定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欢迎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次规划环评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新田产业开发区(原名新田工业集中区)原核准面积为420.66hm2,四至范围东至东溪路,西至叠翠街,南至城南路,北至彩云路。本次规划调整后形成“一区两园”,包括主区和北园,原核准范围420.66公顷,调出265.56公顷,保留155.10公顷;调入发展方向区面积379.26公顷;调扩区后总面积534.36公顷。
规划产业布局:形成“一主一特多辅”的产业体系。主导产业——林工及家具加工,包括家私生产的主材料、辅助材料的生产和家具的生产制造;特色产业——富硒农产品加工,包含富硒农产品、富硒饲料、富硒保健品、富硒药品;辅助产业——包含智能机械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现代服务业等产业。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田县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郑海兵
联系电话:1586997325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长沙皓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汇壹公馆A栋305房
联系人:彭工 联系方式:13467538993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对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环保问题感兴趣或有意见、建议的公众,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将您的意见或建议按上述联系方式反映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供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新田县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