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如何办理未享有政策性住房未享有房补的证明
收文单位: 县政府办 来信时间: 2023-12-21
来信类型: 其他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尊敬的县长您好,我是1999年7月零陵农校中专毕业,包分配至新田县工作,从1999年9月1日至2014年为新田县中小学在编教师,期间担任9年班主任,爱人也为新田人士,后随迁至深圳。现因工作需要,需要3份证明。一份是关于本人担任班主任的证明,一份是本人在新田工作期间未享有政策性住房未享有房补的证明,一份是我爱人在新田期间未享有政策性住房未享有房补的证明。具体到哪些单位办理?还请县长百忙之中予以关心,予以指示为盼,感谢县长为民做主!
回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24-03-01
内容: 网友郑玉平

你在中国·新田网县长信箱咨询“如何办理未享有政策性住房未享有房补的政策”一事,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初步核实,你2000年1月至2010年6月是我县在编教师,曾先后在陶岭中心小学、高山中心小学、新圩中学任教,后因个人发展需要离开了新田县教育系统,个人档案也随之调出,所以,我们无法从你的档案来查实当时你是否担任了班主任(原则上个人的年度考核表上会体现自己担任班主任工作情况),后经了解,你已经请教育局张卫红同志让相关学校给你出具了担任班主任工作经历证明。

至于你咨询的如何出具“在新田工作期间未享有政策性住房未享有房补的证明”的问题,据我们了解,我县在编教师在农村学校工作期间,学校给老师们分配有产权属于学校的工作、生活住房,老师们不用缴纳任何住房租金,同时,老师们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享受住房公积金补贴。如果确因工作需要,我们可以安排当时工作的学校给你出具相关情况说明,县教育局也将在政策范围内竭诚为你服务。

                                    新田县教育局

                                 2023年12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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