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 龙泉镇相邻住房纠纷 | ||||
收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来信时间: | 2023-07-29 | ||
来信类型: | 农村农业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信访内容: | 书记您好! 邻居家(刘大林家,简称刘家)在西边 ,我们家在东边,在新房新建之前,原来的老房每次出门回家需要爬一个陡坡,此陡坡隶属于刘家,由于新世纪变化,房屋老旧,2019年老房推倒重新原址新建,本着邻居关系,加上建新房是一件喜庆的事情,我们已经主动让刘家2米宽的宅基地(实际上他们现在的楼梯间在很多年前,也是我们的地基),现房屋主体已经建好,规划重新修路再装修房屋,计划直接从村道(乡道)修一条路到我们自己家门口,但是涉及到刘家石头砌护坡下(不影响原有路), 加上早年间跟刘家在现如今我们让给他的宅基地上乱停乱摆,,发生过纠纷,导致邻居刘家怀恨在心,霸道无理、恣意妄为,不让我们从他们家现有陡坡下的修路,影响车无法通行,此事已僵持2年多,村支书多次上门沟通无果、无法解决后,今年已把材料上报给镇政府,但是镇政府,又把这事推卸到村支书,我们已无办法。特请县委负责干部派人员依法处理调处,主持公道,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 ||||
回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办理时间: | 2023-08-04 | ||
内容: | 关于"龙泉镇相邻住房纠纷"的情况回复 谷先生网友: 您好! 您的在百姓呼声反映的“请帮忙解决新田县鱼池头村相邻住房纠纷”,我们已经收悉。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由联村班子成员、司法所、联系村律师、驻村干部组成的工作组,及时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长期以来,镇、村两级就您家与邻居刘某林户纠纷一事进行多次调处,但由于你们两家在2011年因停车、砸车纠纷问题一直未解决。近20年来,您家一直未在村里居住,从2019年您家拆旧建新房开始,在您家建新房及修路的过程中,刘某林家因一直未获得您家谷某飞砸他家车的1800元车损费,因此一直对您家心怀不满,多次主动与您家产生口角纠纷。 2023年8月3日上午9时至下午7时(昨天),工作组与村两委干部召集你们两家人就你们两家的矛盾纠纷进行了现场调解。工作组于你们两家多次沟通,并在现场拿出了调解意见书,你两家的主要矛盾已在现场达成了协议,但最后因您家的生活污水排放线路问题未取得一致意见导致未签订调解协议书。因当天调解已达10多个小时,刘某林家提前离场,且主要矛盾已达成口头协议,现场您家对工作组的调解表示感谢。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调处工作力度,争取尽早调处好您家与刘某林户的纠纷。 新田县中山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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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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