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80016/2025-30270 | 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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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全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坚决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有关问题整改任务。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编制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2022—2025年)》(湘自资办发〔2021〕131号)的通知》要求,现将新田县2025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情况公示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前期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新田县部发下图斑98个,省厅追加图斑9个,县级追加图斑108个,合计图斑215个,总面积为311.87公顷,新田县“十四五”期间需完成51个图斑83.75公顷的治理任务,2025年历史遗留矿山考核目标为36公顷的治理任务。
二、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实施情况及成效
2024年我县通过争取中央资金成功申报《湖南湘江重要源流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新田县城)》,2025年该项目实施后通过治理完成生态修复共26个图斑,面积为36.05公顷。通过治理矿区建构筑物拆除及场地平整、土方回填、修筑截排水沟、播种草籽、种植树木等全部工程。此次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行动使新田县内因采矿引发的占用破坏土地、地貌景观破坏得到恢复,土地得到平整治理,地面林草植被增加,水土得以保持,环境得到美化,开发绿色经济,植树育林。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压实责任持续整改: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切实将责任落实到位,严肃对待并扎实推进问题整改。牢固树立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的发展理念,持续深入开展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助力全县生态环境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二)加大宣传长效推进:全方位开展宣传工作,坚定扛起矿山修复治理的政治责任。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平台,多角度展示我县矿山综合修复成果,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传播力与影响力,营造全县支持、关注矿山生态修复的良好氛围。
意见反馈渠道: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向新田县自然资源局反馈。
联系人:胡裕
联系方式:15226319993(经本人同意公开)
联系地址:新田县滨河西路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股
新田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