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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社保 · 每周一课】致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一封信

日期: 2023-09-06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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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参保居民

您好!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党和国家一项重大惠民政策。2012年我县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以来,基础养老金已进行了6次提标,从原来的55元/月增长到128元/月,切实提高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为让您享受到更多的惠民政策,我们为您梳理了些政策要点。

一、养老保险覆盖广城乡居民有保障。凡具有新田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养老保障是大事及时缴费有补贴。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设为每年200元-3000元13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断档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参保人按200元档次缴费的,给予每人每年35元补贴;按300元、400元档次缴费的,给予每人每年40元补贴;按500元及500元以上档次缴费的,给予每人每年60元补贴。参保人员累积缴费超过15年的在领取待遇时,按照缴费年限每超1年每月加发2元标准的基础养老金。因此,早参保多缴费长缴费才能多受益。

三、参保缴费无风险,城乡居保要“放心”。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个人账户存储额按国家规定计息。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金额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在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养老金发至死亡当月,账户余额仍可依法继承,真正做到了零风险稳受益。

四、超龄欠缴怎么办,养老保险来帮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按年缴费,逾期视为补缴,但不享受政府财政补贴。参保人员确因特殊原因漏缴、欠缴的,城乡居保养老保险制度没有设置延迟退休的条款,允许参保人进行补缴,并从补缴完成后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参保人补缴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的,可直接通过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或APP缴费;补缴2019年1月1日以前年度的,需先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补缴申请补缴。

五、个人账户积累少,抢抓提档好时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允许参保人在办理退休手续前,可通过提档补缴增加个人账户储蓄额。参保人之前按100元、200元等低档次缴费或者未缴费的,可以选择按2000元、2500元、3000元等较高档次提高已缴费年度缴费档次或补缴往年保费。

六、困难群体莫心慌,县委政府放心坎。县委、县政府非常关心困难群体参保缴费工作,符合参保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县政府代其缴纳全部每年100元的养老保险费。

亲爱的城乡居民朋友,我们真诚希望全县广大城乡居民涌跃参保,及时缴费、多缴多得,更好地享受幸福生活。需要了解更多更详细的政策,请拨打咨询电话,我们一定竭诚为您服务!

咨询热线:4767821                  

新田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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