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
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充分发挥就业见习作用,提升就业见习服务保障能力,增强青年就业竞争力,形成促进青年就业的长效机制,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荐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湘人社规〔2023〕9号)和《关于加强我市就业见习单位管理工作的通知》(永人社函〔2022〕5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新田县2025年申报就业见习单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就业见习的单位必须是本县区域内依法办理工商注册或进行法人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1.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管理规范,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2.能提供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的见习岗位。吸纳见习人员数量不超过同期单位社保参保人数的30%。
3.有专门的实训指导人员并能提供相应的见习、实训条件,且能按要求对就业见习进行有效管理;
4.能为就业见习人员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自觉遵守有关就业见习文件规定的有关事项。
提供外派见习岗位的劳务派遣公司不纳入见习单位认定范围。
二、申报资料
有意申请就业见习单位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需提供以下申报资料(一式三份):
1.《永州市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
2.《永州市就业见习单位信息备案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4.单位实景照片、房屋使用凭证、见习岗位指导人员简历等证明材料;
5.单位见习管理制度、就业见习计划方案和具体流程说明书;
6.单位在职职工缴纳社保证明;
7.单位银行账号信息;
8.三年到期再次申报单位,还需提供《永州市就业见习单位工作三年招收见习人员情况表》《永州市就业见习单位三年期满考核评估表》和留用见习人员的劳动合同及劳动用工备案证明等。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流程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向县就业服务中心提交相关资料申报,经初审合格后,由县人社局就业股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审核合格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就业见习单位认定期限一般为三年,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见习单位要及时在人社业务一体化平台完善和维护见习岗位信息。人社部门将加强对见习单位的日常监管,建立退出机制,对见习管理出现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等问题的单位将取消见习单位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藤、骆新枚
联系地址:人防大楼1楼104室、5楼508室
联系电话:4719150,4712758
附件1:永州市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
附件2:永州市就业见习岗位信息备案表
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