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
事项名称 |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审批 |
设定依据 |
湖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流程(湘人社函[2014]26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4〕24号)《新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新政办发[2014]14号) |
申请条件 |
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县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
承办单位 |
新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
办理材料 |
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
办理地点 |
新田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保中心窗口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工作日) |
办理流程 |
(一)参保申请受理资料 1、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2、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信息采集表》(简称参保表) (二)参保信息上报 乡镇(社区)劳动保障事务中心经办人员对相关材料进行核对, 1个工作日内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业务信息系统。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参保表》、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并上报城乡社保局 (三)参保信息审核 城乡社保局参保管理岗位审核或在收到乡镇(社区)劳动保障事务中心上报资料后的1个工作日内对登记人员的信息进行复核,并将审核后错误的参保信息反馈给乡镇(社区)劳动保障事务中心。 (四)资料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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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咨询电话 |
0746- 4767823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章灶宝 17343657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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