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您好!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办事指南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来源: 县公安局 日期: 2024-06-15 14:32
【 字号:
打印

1.《新建、改建银行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工程验收表);2.金融监管机构及金融机构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金融金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建设的批准文件;3.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或者任务书;4.技防设施安全平面图,管线敷设图、监控室布置图、物防设施设计结构图;5.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资质证明;6.安全防范产品检验报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安全技术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7金库、保管箱库设计、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所从事的工种的说明;8.运钞车停靠位置和营业场所、金库周边环境平面图;9.房产租赁或产权合同复印件和租赁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书复印件。10.符合《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GA38-2004)《银行金库》(JR/T003-2000)、《安全技术规范》(GB50348)》、《安全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规定的条件。

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无标题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