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咨询公租房租赁的具体事项
收文单位: 县政府办 来信时间: 2025-04-21
来信类型: 城乡建设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本人为外来本县就业人员,现对”《新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和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函〔2024〕6号)“(以下简称该文件)文件内容进行具体咨询,在此之前已向贵单位进行咨询过,查询码:CJXEEA13,现对具体问题进行咨询;1、该文件第一项的第(二)条申请时提供的资料第2.住房证明,申请人的无房证明需向何行政机关进行申请开具?申请人的家庭成员的现住房证明资料应该向何行政机关进行开具?该文件的第六条第三项规定了新田县自然资源局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不动产信息进行审查,而非出具证明,故本人不知道应当如何出具无房证明;2、咨询该文件第二条的第六项,教育系统内已建有公租房的学校有哪些?本人不清楚本单位是否已建有公租房。
回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25-05-21
内容:

赵翔霖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按照我县政策,公租房申请人及其同户口人员的无房证明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到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地址:县政务中心三楼,联系电话:0746-4767867。

2.当前,我县教育系统公租房有:石马冲廉租房、云鹤路公租房、德恒学校公租房、职业中专公租房、金盆圩中学公租房、枧头学校公租房、冷水井学校公租房、田家学校公租房、毛里中心校公租房、三井学校公租房、大坪塘中心校公租房,具体情况可向县教育局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住房保障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新田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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