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噪音环境污染、整改后又重复养殖
收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来信时间: 2025-02-14
来信类型: 农村农业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碧海龙庭力驰多汽车养护店对面空地有居民圈养了几十只鸡鸭,天气炎热时散发难闻气味。圈养的鸡鸭中还有公鸡,每天凌晨三四点公鸡不停打鸣,吵得人无法入睡。希望有关部门能介入处理。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第三十三条 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第三十五条 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处以罚款。 2024年9月初反映过,10月份回复已要求养殖户整改,当时有一段时间未养殖,现在有在养殖家禽,请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巡查,不要让这种扰民的事情重复发生
回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25-02-24
内容:

关于“噪音环境污染、整改后又重复养殖”的情况回复


 


郑先生网友:

    您好!

    关于碧海龙庭力驰多汽车养护店对面空地“噪音环境污染、整改后又重复养殖”的来信已收悉,我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2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力驰多汽车养护店联系到店主了解相关情况,在力弛多汽车养护店对面简易伺养棚内,店主饲养了3只鸡和1只鸭,环境脏乱差,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该店在2024年9月被投诉过一次,店主以为是饲养数量太多的原因被投诉,故减少了鸡鸭数量再次饲养。

    二、处理情况

    城管执法人员告知力弛多汽车养护店的店主,城市建成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要求店主把正饲养的鸡鸭进行合理的处理,后续不允许饲养任何活畜活禽,并把围墙周边及伺养棚整理清扫干净,避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三、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加强该处的巡查力度,规范市容市貌秩序。感谢网友郑先生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新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相关附件:
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只有写信人才能对该回复质量进行评分;请填写写信时系统生成的查询码。
来信人评价:
    查询码:
(注:所有提交的查询码将不在前台页面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