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 关于南城名都小区卫生费收取行为的合法性问题咨询 | ||||
收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来信时间: | 2025-02-08 | ||
来信类型: | 其他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信访内容: | 尊敬的黄书记: 您好! 我是南城名都小区的一名业主。从2024年2月起,在未经业主大会授权的情况下,有人以“春陵社区”、“南城名都卫生筹备小组”、“卫生自治筹备组”、“南城名都卫生自治管理小组”等名义张贴公告(均无公章),并通过高音喇叭广播进行宣传。此外,这些人还挨家挨户上门收取所谓的“卫生费”,而且给出的收据也没有公章。 我想请问,这种行为是否合法?普通居民是否可以像这些人一样,私自张贴公告,并成立一个“XXX卫生小组”,组织几个人清扫马路,然后向全城居民收费? 感谢您的关注与答复! 此致 敬礼! | ||||
回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办理时间: | 2025-02-14 | ||
内容: |
关于“南城名都小区卫生费收取行为的合法性问题咨询”的情况回复 乐先生网友: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人员入驻南城名都进行核查,现将回复如下: 1、南城名都是由多名开发商开发的小区,由于多种原因,现无物业管理,也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几位热心业主在经得大部分居民的赞成,并征得社区同意,自然成立临时卫生管理及部分事务管理。 2、收取的150元每户卫生费,用于南城名都小区卫生日常保洁及简单管理,取之于业主用之于小区,费用进行了公示。 3、收取过程中除A区1.2.3栋、D3栋自发收费、管理外,得到其他20栋90%以上业主赞同。
舂陵社区居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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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无 | ||||
注 | 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只有写信人才能对该回复质量进行评分;请填写写信时系统生成的查询码。 | ||||
来信人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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