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关于五乡圩凉亭(原牛场)空地停车位买卖收费问题
收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来信时间: 2025-01-06
来信类型: 城乡建设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陈书记您好,我是五乡圩住户,近些年政府在全县新增了成百上千的公共停车位,有效解决了停车难的问题。但是有一点不懂,今天下午在五乡圩凉亭内停车有人说是他买的车位,为何在自己村内停车会有停车位的收费?问他是交钱给哪个国家的政府他也支支吾吾说不清,现在是车也开不回家,所以特来咨询 问题一:停车收费是否属实,停车费是哪个单位收? 问题二:如果收取停车位费属实,停车位选择是否让靠近车位的居民优先,不然全让外面老板租去了,在村里住的住户真正要回家却停不了
回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25-01-16
内容:

关于"五乡圩凉亭(原牛场)空地停车买卖收费问题”的情况回复

王先生网友:

    您好!

    感谢您的来信。关于您反映的五乡圩凉亭内停车收费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五乡圩凉亭处车位并不是公共停车位,而是五乡圩菜市场的闲置摊位,属于国家公共财产,由县市场服务中心负责管理。上级巡查组考虑到要预防国家财产流失,便决定对这些闲置摊位收取一定费用,以此防止私人侵占。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本地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当前,部分居民为解决停车难题,会租赁闲置摊位用于停车;还有些居民租赁后用于放置杂物。在保持市场干净整洁的前提下,对于居民租赁闲置摊位后的具体用途,暂无明确限制。 

    其次,对于停车位选择是否应让靠近车位的居民优先的问题,如果是公共停车位,原则上是面向所有市民公平开放的,目前并无专门针对靠近车位的居民优先的规定。但我们会将您的建议转达给相关部门,在后续的管理和规划中综合考虑居民的实际需求,尽可能优化停车位的分配和使用,保障居民的停车权益。

    我街道已安排工作人员与您取得联系,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并协助您解决车开不回家的问题。

               

              新田县人民政府龙泉街道办事处

                       


相关附件:
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只有写信人才能对该回复质量进行评分;请填写写信时系统生成的查询码。
来信人评价:
    查询码:
(注:所有提交的查询码将不在前台页面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