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独生子女证相关问题
收文单位: 县政府办 来信时间: 2024-11-02
来信类型: 卫生计生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理,如何查询?
回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24-11-07
内容: 罗键网友:

你在中国·新田网“县长信箱”的来信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业务骨干与你联系,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版)应用解释》第七个问题提到:如何理解“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版)》第二十条所称的“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是指1979年5月26日湖南省革命委员会《关于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湘革发﹝1979﹞58号)公布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当时的法规政策规定的领证条件,依法取得《独生子女证》或者《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人员。领证后未再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可以凭证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及相关待遇。

2016年1月1日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新产生的独生子女父母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也不享受相关待遇。

感谢你的来信,如你还有关于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的疑问可以拔打我们单位人口监测、家庭发展股王素萍的电话15387467399,办公室电话0746-4788813,感谢你对新田县卫生健康事业的帮助与支持!

                        

 新田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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