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 自建房宾馆乱收费,标准不统一 | ||||
收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来信时间: | 2024-09-18 | ||
来信类型: | 商贸旅游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信访内容: | 新田县各位领导好,我因事前往新田县,在飞马路106号的银湖居宾馆租了一个月住,事前咨询好所需费用,就办理了入住,期间未经同意私自跟换过一次被子,房间垃圾也是让住户自己处理。 在退房时,前台工作人员敷衍不愿在晚上退房,几经沟通后才同意退房,但多收取了换被子费用,一次20元,算了2次40元,多收取了卫生费50元, 换被子费,卫生费在入住前并未告知。 后面我换了家宾馆住,退房时只收取了正常租金+水电费,才发现县城自建房宾馆收费标准不统一,乱收费现象严重,事后加价,口头加价,让客人防不胜防,请新田县政府加强对宾馆收费标准管理,营造规范,合理的市场环境! | ||||
回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办理时间: | 2024-09-26 | ||
内容: | 关于“自建房宾馆乱收费,标准不统一”的情况回复 尊敬的孙先生: 您好! 您反映新田县飞马路106号银湖居宾馆多收取换被子费用40元和卫生费50元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立即安排了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检查发现: 一、现场悬挂有相关证照。营业执照的名称为“新田县银湖居公寓”,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何小兰”,经营范围“住房租赁,食品销售,保健品销售”,经营场所为“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龙泉街道飞马路106号”,注册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243********02U655”。 二、现场张贴有价格公示信息。《银湖居公寓租房价格(暂定)》,内容为“月租房价格:1.普通双人间700元/月。2.普通单人间600元/月。3.豪华套间800元/月。(1)热水:50元1人/月。(2)电费:按抄表1度1元计算。(3)洗洁费:25元一套/次,每月结清。(4)房间清洁卫生25元一次,退房请扫一次50元(自己清扫干净不收费)。(5)网络费25元/月。临时租房100元/日,1.热水5元/日,2.空调及电费20元/日,3.牙具洗浴纸等10元/日,4.消毒卫生15元/日,5.洗洁费一套20元/一次日,6.房租30元/日”。 三、我局执法人员向公寓下达了《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书》,并对公寓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四、我局执法人员电话联系孙先生(176******50),两天6次联系,均显示“无法接通”。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新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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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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