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新田县公安局大坪塘派出所欺诈村民钱财办理虚假户口登记
收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来信时间: 2024-06-25
来信类型: 农村农业 办理状态: 已评议
信访内容: 1、老人去办理户口登记时,未及时申报罚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提供的资料信息与实际办理出来的户口信息不符,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是登记错误还是虚假登记?没有提供原始户籍档案证明。如:出生证、户口登记表等,不能单方说辞,请提供户籍材料证据证实,并对其证件来源进行调查。 2、为什么要更改户口日期?是因为你们登记错误啊,小孩出生证是2004年8月27日,办出来的户口证件却是2005年10月27日,派出所很无辜吗?为了搞钱,2004年大坪塘派出所所长售卖赃车的事都干得出来,还能有什么鱼肉百姓的坏事干不出来的。被这些黑警以办理户口为由卡要了800元,这就是对农民的欺诈罪。 3、户口是我方先办理的,后办理的户口才是违规违法,小孩户口注销后都没有与我协商过,是我2023年6月底打电话回去才知道的,已经注销过去半个月了,之后打电话也是敷衍了事并没有赔礼道歉,这事我会往上一级级再进行举报投诉,走至诉求达成。 4、现强烈要求新田县公安局大坪塘派出所赔补道歉并承诺为百姓办点实事,办理身份证件事关国家安全,竟然这么乱套扯蛋,就知道玩文字游戏推卸责任,对所办理的事毫无半点责任感。
回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24-07-01
内容:

关于"新田县公安局大坪塘派出所欺诈村民钱财办理虚假户口登记"的情况回复

      

蒋先生网友:

    您好!

    您向书记信箱反映“新田县公安局大坪塘派出所欺诈村民钱财办理虚假户口登记”等问题的信件,我们已收悉,现将你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你反映:“老人去办理户口登记时,未及时申报罚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提供的资料信息与实际办理出来的户口信息不符,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是登记错误还是虚假登记?没有提供原始户籍档案证明。如:出生证,户口登记表等,不能单方说辞,请提供户籍材料证实,并对其证件来源进行调查”的问题。

     经查:你的父亲蒋*国于2005年10月25日为其孙子在新田县大坪塘派出所补录登记户口,派出所户籍民警依法依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申请书、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等资料办理了蒋*涛登记落户业务,登记姓名为“蒋*涛”,出生日期为“2004年10月27日”,身份证号码:43**********270054,并由申请人确认。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登记户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1986年10月至2006年2月实施)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派出所依法对申请人处以50元罚款并出具收据。

   (二)、关于你反映:“为什么要更改户口日期?是因为你们登记错误啊,小孩出生证是2004年8月27日,办出来的户口证件却是2005年10月27日,派出所很无辜吗?为了搞钱,2004年大坪塘派出所所长售卖赃车的事都能干得出来,还能有什么鱼肉百姓的事干不出来的,被这些黑警以办理户口为由卡要了800元。这就是对农民的欺诈罪”的问题。

    经查:2005年10月25日,新田县大坪塘派出所户籍民警根据申请人你父亲蒋*国提供的申请书、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等资料办理了蒋*涛补录登记户口业务,登记姓名为“蒋*涛”,出生日期为“2004年10月27日”。2020年 4月份,你提供新的出生证要求更改蒋*涛出生日期,按照《 登记项目更正 》的要求和规定,其未带当事人来所合影采集人像信及提供出生医院助产记录等资料,不符合更改出生日期相关规定,未给你办理其子蒋*涛出生日期的变更业务,派出所工作人员耐心向你进行了解释,但你仍然不理解。经询问你父亲关于800元费用问题是否有依据或证据时,你父亲未能提供相关的证据,并称记不清楚了,该情况无证据证实。

    2004年大坪塘派出所负责人刘某因违规处理扣押车辆已被处理,与蒋*涛户籍业务无关联。

   (三)、关于你反映:“户口是我方先办理的,后办理的户口才是违法违规,小孩户口注销后都没有与我协商过,是我2023年6月底打电话回去才知道的,已经注销过去半个月了,之后打电话也是敷衍了事并没有赔礼道歉”的问题。

    经查,2020年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02-2004年出生未换领二代证户籍人口清理工作的通知》,因蒋海涛一直未办理身份证件及采集人像信息,大坪塘派出所民警及工作人员多次直接联系或通过村干部联系通知你带其小孩蒋海涛到派出所配合采集指纹人像信息,你一直迟迟推脱不配合。2023年3月份,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先后下发《关于开展2009年以来已满18岁人员补登补录户口清理工作的通知》,大坪塘派出所民警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清理工作,经调查核实,发现蒋海涛(身份证号码:43**********270054)与姓名为王涛(身份证号码:43**********271339)是同一人,存在重户情况。蒋*涛(王涛)是你与王*芳于2004年生育的小孩,婚姻存续期内,你父亲蒋*国于2005年10月25日为小孩在大坪塘派出所登记户口。2007年10月2日,蒋*涛与王*芳协议离婚,并在湖南省南县民政局登记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小孩蒋*涛由女方王*芳抚养教育。2009年02月18日,王*芳为其小孩在南县明山头派出所登记新户口,登记姓名:王*,曾用名:蒋*涛,身份证号码:43**********271339,住址:湖南省南县明山头镇合垸村第九村民小组200号。蒋*涛(王*)使用姓名为“王*”、身份证号码为“43**********271339”的户口,长期在湖南省南县居住、生活、学习,已于2020年办理二代身份证,就学、就医、保险等相关档案材料也全部与身份证号码为43**********271339的户口关联。2023年6月上、中旬,大坪塘派出所户籍工作人员多次电话和微信联系告知你:其儿子蒋*涛存在一人两户,2009年在湖南省南县登记了姓名为“王*”的户口,按照户口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要对一直未办理二代身份证且无使用痕迹的户口予以注销,请你限期到派出所处理。民警又联系通知了女方王*芳,但你及蒋*涛一直未到派出所处理。后民警根据《湖南省常驻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操作细则》第五十七条之规定,注销了蒋海涛身份证号码为43**********270054的户口。注销理由:1、蒋*涛(王*)一人两户;2、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蒋*涛(王*)由女方王*芳抚养教育;3、王*(蒋*涛)使用姓名王*、身份证号码43**********271339的户口,长期在湖南省南县居住、生活、学习,就学、就医、保险等相关档案材料也全部与该户口关联,且已于2020年办理二代身份证;4、姓名为蒋*涛、身份证号码为43**********270054的户口一直未办理二代身份证,也未使用;5、已经按要求告知你和王*芳。户口注销后,户籍民警和警务辅助人员又多次通过电话和微信联系并告知了你儿子蒋*涛户口注销情况、理由及依据。

  (四)、关于你反映:“现强烈要求新田县公安局大坪塘派出所赔礼道歉并承诺为百姓办点实事,办理身份证件事关国家安全,竟然这么乱套扯蛋,就知道玩文字游戏推卸责任,对所办理的事毫无半点责任感”的问题。

    经查,新田县公安局大坪塘派出所在办理蒋海涛的相关户籍业务中均是依法依规进行办理的,不存在推卸责任、乱作为问题。




新田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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