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请纠正我县职务职级并行工作“走样现象”的报告
收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来信时间: 2024-05-07
来信类型: 组织人事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县委陈书记好! 党中央出台《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初心是激励全体干部撸起袖子加油干。 我们新田县组织部门在实施规定时,却不按照公务员晋升职级具备的基本条件办理,而是另行增设“优先条件”,将大多数公务员的晋升申报资格都被剥夺,只有等到“年内退休或年满58岁”才能有希望职级晋升。如:县司法局晋升一级主任科员申报,只有局党组书记等两名领导干部,而局里仅有一名非领导干部二级主任科员(2015年元月正科级)就被“优先条件”拒之门外。这种情况在全县不胜枚举,严重影响了一般干部和非领导干部的工作激情和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是导致我县人才不尽其用的原因之一。 为持续保持我们非领导干部的工作斗志,助力我县的高质发展。敬请陈书记,及时纠正“走样现象”。
回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24-05-16
内容:


关于"请纠正我县职务职级并行工作“走样现象”的报告”的情况回复

陆先生:

    您好,

    你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根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中“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不是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也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体现正确的用人导向”等规定,我县综合考虑职级职数、干部队伍现状、工作实绩等情况,提出公务员职级晋升优先原则,在职级职数范围内择优晋升,择优晋升符合《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的有关要求。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监督。



中共新田县委组织部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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