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主题: 申请新的宅基地
收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来信时间: 2025-02-02
来信类型: 城乡建设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尊敬的县领导,本人新田县龙泉镇七里坪村四组村民,由于父母辈是原肥源水库移民搬迁居民分的旧房屋跟隔壁邻居共墙房屋无法翻新改建扩建,占地面积只有3.9米x8米左已成为危房无法居住,2014年12月28日本村签了预征地协议,协议内容写了有安置地,但安置地一直未分到落户到手,已经十余年过去安置地还是了无音信,我无法建房,我一家五口孩子在长大无地安家,长年借住在亲戚家,一家五口无家可归,我父亲在世时有一块下过石基的宅基地,我于2024年5月左右申请新的宅基地资料被自然资源局城规办退回,去相关部门咨询找不到解决办法,希望书记领导能了解一下情况,解决一下我一家五口住房问题!
受理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25-02-05
内容 :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请您耐心等待回复。祝您生活愉快!

回复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25-02-19
内容:

关于“申请新的宅基地”的情况回复

温女士网友:

    您好!

    您申请位于七里坪村4组村民建房,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信访人及家庭成员基本情况

    信访人温*艳,女,身份证号:43**************44,为龙泉街道叠翠社区七里坪村4组村民。丈夫李*,身份证号:43**************36,七里坪村4组村民,大女儿李*瑶,身份证号:43**************89,在校学生,小女儿李*怡,身份证号:43**************25,在校学生,儿子李*宸,身份证号:43**************50.在校学生。

    二、调查情况

    1.现有住房情况

    温*艳现有旧房位于七里坪村4组(详见附图一),占地面积约40㎡,建筑层数1层,建筑面积约40㎡,因年久失修,不适合居住,目前因小孩读书暂时在中山街道中山社区租房居住。

    2.新申请的宅基地情况

    2024年5月,温*艳向龙泉国土所申请新宅基地建房,申请的建房位置位于七里坪村4组(详见附图二),2024年6月,新田县国土资源局测绘队出具了该户的《用地申请现场勘察图》,用地面积为130㎡。经过公示、评议等环节,2024年7月,龙泉街道完成该户初步审核,并将相关资料和县规划设计院出具了的《县城规划控制区域用地现状位置图》上交县自然资源局报批。

    经县自然资源局审查,该户申请建房的位置在县城国土空间规划内,属于新增宅基地,不符合《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关于“城市、县城现状建设用地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自建房”的规定,2024年8月,县自然资源局出具了“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审查意见。

    三、处理建议

    鉴于温*艳申请在新址建房受政策限制的原因,建议由龙泉街道叠翠社区、七里坪村干部出面组织温和*艳以及周边村民协调,使温*艳在旧房位置达到建房条件进行旧房改建,并上报旧房改建申请手续,经批准后建房。


新田县自然资源局           

新田县龙泉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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