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主题: 关于请求执法部门将不赡养母亲、侵占他人房产、故意伤人的肇事者依法查处的报告
收文单位: 县政府办
来信时间: 2021-11-29
来信类型: 农村农业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关于请求执法部门将不赡养母亲、侵占他人房产、故意伤人的肇事者依法查处的报告 尊敬的县委领导同志: 您们好! 首先感谢您们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阅看我的诉讼信。 本人新田县三井乡石坠村4组肖华林,男,65岁,丧偶。现控告肖仕林和骆竹秀夫妇不赡养母亲/非法侵占他人房产/故意持刀砍人严重伤害他人身体等罪行,望县委领导同志重视,严惩恶徒,刑事处罚及赔偿,还我公道。 一、不赡养母亲: 赡养母亲是做儿女的义务,而为长子的肖仕林媳骆竹秀不赡养母亲,给我村造成极大影响。我老母亲今年92岁高龄,父亲在我母亲29岁、肖仕林10岁,我3岁、最小的妹妹才1岁时就永远离开了我们,那时我们家徒四壁、全家生活无以为继,是我母亲通过夜以继日的辛苦劳动、多年的出门乞讨和含辛茹苦才使我们三兄弟和两个姐妹有幸活了下来。 四十三年前,我49岁的母亲在老屋居住时被肖仕林和媳骆竹秀夫妇赶了出来,从此我母亲就一直与我一同生活。我母亲被肖仕林和骆竹秀夫妇从老屋赶出来后这四十三年,肖仕林骆竹秀夫妇从未履行过赡养义务,也从未探望过老母亲,连一个外人都不如。 二、侵占他人财产: 多年前,我、肖正林(二哥)和肖仕林三人在母亲的安排下共建一处房屋,内有三室,三兄弟各分一室。二哥单身无儿无女,患有严重精神疾病,2012年12月不幸逝世,身后事及一切费用是我全包。按照农村习俗:二哥遗留的房产也应该归属于我继承,这样一来,此处房产,我占三分之二了。现肖仕林夫妇未与我商议,私下强制推倒我和肖正林的房屋并全部占为己有。 三、故意行凶砍伤我: 2021年11月14日去茂家赶集,才发现老屋倒塌,15日早上,我去该房子的所在地查看具体情况,我看到肖仕林骆竹秀夫妇在推倒的房屋处做事就询问他们:“你们为何没经过我的允许就把我那部分房屋推倒?”,骆竹秀回答:“这房就是我的”并辱骂我,与我发生争吵。我就去找村干部解决此事,哪知他们在我返回的半路上手持刀具前后拦截我,肖仕林手持镰刀挡在我前面,骆竹秀手持砖刀堵在我身后,肖仕林先持镰刀砍我,后骆竹秀持砖刀砍我,这样我就被他们夫妇砍倒在地上,他们不停的砍了几分钟后,骆竹秀边砍边说:“砍死你”“砍死你”...我大叫‘救命’的声音引来了乡亲们,看到肖仕林和骆竹秀在打人就喝止并拉开了他们,这时我已经被他们砍得全身是血、鼻青脸肿、腿不能动、遍体鳞伤了,好心的乡亲们把我抬到村卫生室并叫120急救和拨打110报警。后我被送到县中医院抢救,后又在中医院做了左脚的手术和身体伤处长时间的治疗。 现有‘永州金诚司法鉴定所’法医鉴定我左脚腕上方腓骨粉碎性骨折,右脚脚腕上方割伤,右脚膝盖和头部等多处都有严重受伤。 受伤住院这么长的期间,肖仕林骆竹秀夫妇没有道歉/探望/赔偿,并在村里扬言“我有公安局关系,打伤就打伤了,就算打死了顶多我来埋”,气焰非常嚣张霸道,这样的歪风邪气如不刹住,犯罪人员如不严惩,村永无宁日! 四、天理难容: 这四十三年来,肖仕林和骆竹秀夫妇不但自己不赡养母亲,现在居然连赡养母亲的我还被他们砍伤,目前我脚打钢钉、生活自理困难,都需要人照顾,那我可怜的92岁老母亲谁来照顾啊?此情此形,让我心身疲惫、倍感痛心!你们做出这些伤天害理的事,对得起老母亲吗?你们夫妇的这几十年的所作所为,对的起自己的良心吗? 肖仕林骆竹秀夫妇在村里口碑极坏,一直凶恶霸道处事,不赡养母亲早已引起全村民都议论纷纷,民愤极大,此时还行凶作恶,天理难容。像他这样无法无天、不赡养母亲、还故意伤人,他们的理由何在?请求执法部门,给我申冤,伸张正义,秉公明案,还我公道!!! 五、处罚意见: 1、依法赔偿全部费用 依法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费、后续治疗费、护工费、误工费、交通费、法医鉴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骨折营养费、照片费、律师费、伤残赔偿费等全部费用。 2、刑事处罚 按照法规严厉判处不赡养老人,侵占他人房产处罚,刑事判处故意行凶伤人处罚等。 此致 敬礼! 报告人:肖华林 2021年11月28日
受理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21-11-29
内容 :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请您耐心等待回复。祝您生活愉快!

回复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21-12-03
内容:


关于《请求执法部门将不赡养母亲、侵占他人房产、故意伤人的肇事者依法查处》来信的情况回复

 肖华林网友:

你好!来信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不赡养母亲的问题。经走访调查,你反映的问题属实。肖仕林、骆竹秀俩夫妻在与你母亲分家后就没有履行赡养母亲的义务,多年来你母亲一直是你在赡养。三井镇党委政府和石坠村两委已对肖仕林夫妇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他们做好履行子女赡养母亲的义务。

2.关于侵占他人财产的问题。经走访调查,你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你与你大哥肖仕林、二哥肖正林三兄弟于1975年共建了一栋约80平方的土砖结构房屋,有三个房间,三兄弟各一间。2021年11月12日肖仕林夫妇在没有经过你同意情况下把房子全部拆除并在属于他的一间房屋地基上搭了一个简易的铁棚,另外两间房屋的地基并没有处理,所以不存在霸占你房产的行为。

3.关于故意伤人的问题。经走访调查,你反映的问题属实。2021年11月15日,你因房屋被拆除一事去找村干部解决此事返回途中被肖仕林夫妇砍伤,后被送往新田县中医院进行治疗,经永州金城司法鉴定所法医鉴定为轻伤一级。事发后新田县公安局石羊派出所迅速对此事开展调查,2021年11月29日立案,2021年12月1日对涉嫌故意伤害的骆竹秀依法刑事拘留。同日对肖仕林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贰佰圆的处罚,后因肖仕林已满70周岁,新田县拘留所出具不予拘留通知书,新田县拘留所不予收拘,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调查当中。

二、处理建议

三井镇党委政府和村两委干部入户对此事进行了调查了解,由于你跟肖仕林是亲兄弟关系,建议你们双方友好协商,达成谅解。至于后续问题,是否能享受大病救助或者临时救助,我们都会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范围向你倾斜,请你不必有后顾之忧。

县公安局已电话告知该案正在依法依归办理当中,你可以通过司法程序依法要求对方赔偿相关费用,你本人表示无异议。

 

三井镇人民政府

新田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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