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主题: | 无户口身份证且"难"办理 | ||
收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
来信时间: | 2021-03-20 | ||
来信类型: | 农村农业 |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信访内容: | 尊敬的县长您好! 反映几次,多多包涵! (蒋梅芳.女.1999年8月10日出生于大坪塘乡)至今2021年3月20日一直没有户口身份证。 (并不是因为当年计划生育超生所导致未办理户口)。蒋梅芳出生于大坪塘乡后,其母亲李爱翠跟新圩镇村民蒋美雄在一起后,蒋梅芳由在大坪塘乡的外婆带大,在外婆那边读书,因为没有户口小学都没读完。 直到外婆去世后,蒋梅芳后由舅舅带到16岁还未成年且没人给其办理户口身份证。蒋梅芳16岁以后被其继父蒋美雄将其送到长沙亲戚那里做事赚钱,做事将近三年她自己从未拿到过本该属于自己应该属于她的钱。因为去年去蒋梅芳继父家他说他只拿了蒋梅芳几个月的钱,既然做事都将近三年为何只有几个月的钱,其它钱除非被蒋美雄亲戚拿走了,将近三年,一个亲戚能拿走一个没有户口跟身份证的人的钱。去年去蒋梅芳继父家里其继父跟亲戚也没说要把钱给一点蒋梅芳。蒋美雄跟其亲戚如果把她当女儿(侄女)看,会给她上户口,会给她留一点钱,会给她上户口再去做事。将近三年时间其继父蒋美雄以及其亲戚一直未给蒋梅芳上户口办理身份证。难道蒋梅芳赚的钱办不了一个亲子鉴定吗。还是其继父亲戚别有用心。 后来蒋梅芳被其亲戚赶到长沙一个理发店做事,还摔了蒋梅芳手机,用报警抓蒋梅芳的方式恐吓她。蒋梅芳在理发店做事所赚的钱也被其亲戚拿走!后来我认识她,她身上只有500块钱多。总共做事赚钱将近三年蒋梅芳身上就500多块钱。 我认识蒋梅芳后慢慢才知道这些事,并不是我主观臆断而是客观事实。因为我去年去了蒋梅芳继父家里在新圩镇找有资质的机构给蒋梅芳李爱翠母女办理了合法的亲子鉴定以及出生医学证明后,被其继父蒋美雄找理由拿走且不交出来,且亲子鉴定的钱都是我出的,还拿其彩礼向我勒索,打蒋梅芳母亲,要么想拿钱,要么想甩包袱,想甩包袱看蒋梅芳母亲身体精神等不是很好,我去派出所时蒋美雄说没有他去搞户口身份证你们办不了,还说他找了关系花了钱,又想从我身上搞钱,只能按他的条件来,赤裸裸的无理,变了味的搞钱。难道一个中国公民还不能上户口办身份证吗?,一切有法可依,办理了亲子鉴定及出生医学证明,还被蒋美雄蒋强辉父子拿走,凭什么给儿子上不给女儿上区别对待吗?给他儿子建个房子蒋梅芳在你家里都没地方呆,还是人吗,?县里办户籍的去找蒋美雄时蒋美雄又故意躲起来,是谁给你通风报信,谁给你出谋划策,仗着可怜,所谓可怜其为可恶可恨。 一个没有户口的女孩子真的不容易。小时候没户口读不了书,工作时候没户口身份证赚不了钱,青年时没户口得不到想得到的,中年没户口身份证没保障,老年没户口身份证只能等死!因为家庭原因希望政府能替蒋梅芳主持正义! 感谢! | ||
回复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
办理时间: | 2021-03-29 | ||
内容: |
关于《无户口身份证且“难”办理》来信的情况回复
网友谢超: 你好!来信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人口大队、新圩派出所及时联系了蒋梅芳的继父蒋美雄了解情况,现就你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上户的依据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6]12号文件)第三章、第八章,登记上户有出生登记、补登户口。就你反应的情况属于补登户口。 二、补登户口所需材料: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第八章第六十四条规定: 年满1周岁人员从未登记过户口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向本人居住地或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补登,并接受民警与补登人员或其监护人的见面谈话调查,形成调查材料。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按照第十三条第一款所列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情形,向有关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非婚生育人员随父落户的,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对因不符合签发条件未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人员,可凭具有资质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或者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的接生证明、村(居)委会证明等相关证明,或者公安机关的调查核实材料为其办理户口补登。提交近期标准证件照片2张。 三、补登户口办理流程: 如果符合补登条件,则按以下流程办理: 第一步:提供补登所需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 第二步:将补登申请表及其材料上报政务服务中心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6号窗口审批窗口审核。 第三步: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审核后将相关资料呈送永州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审批,待审批后当事人再到户口所在派出所打印户口簿。 户口补登,须报经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核准,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反映问题核查情况: 因蒋梅芳及其家属未提供有效的补登户口材料,所以蒋梅芳仍未补录户口。经进一步查实,结合你所反映的情况,发现你女朋友蒋梅芳因为家庭的原因耽误了落户的时间,虽然目前已办理了亲子鉴定及医学出生证,但未提供给派出所,派出所及人口大队、村两委人员已多次到蒋美雄(蒋梅芳继父)家做工作,蒋美雄表示:我不是不愿意给蒋梅芳落户,是因为蒋梅芳的母亲李爱翠情况特殊且精神有问题,现在家里也是一个很重的负担,李爱翠目前育有一子一女,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蒋梅芳的家人把蒋梅芳养大也不容易。基于蒋梅芳的母亲的现实情况,蒋美雄提出了两点意见:一是蒋梅芳已经“嫁”给了谢超,蒋梅芳与谢超已经生育了子女,要求谢超给一定的彩礼费;二是如果谢超不愿意出钱,也可以和蒋梅芳的弟弟一起共同赡养母亲李爱翠。蒋美雄要求谢超答复两点意见的其中一条就愿意配合公安机关把蒋梅芳的户口办理好,如果不答应他提的意见,蒋美雄将不配合公安机关给蒋梅芳落户。新圩派出所及人口大队及时的把蒋美雄的意见反馈给了你,我局对蒋美雄提出的蒋梅芳与其弟弟共同赡养母亲李爱翠的意见也很支持,一直在给你做工作,但到目前为止你没有同意蒋美雄的任何一条意见,也一直未到派出所来处理,且未提供任何蒋梅芳落户需要的资料。遂截止目前县人口大队及新圩派出所未能把蒋梅芳的户口办理好。希望你或蒋梅芳提供落户所需要的资料,资料齐全后我局新圩派出所定配合人口大队依法依归及时把蒋梅芳的户口办理好。 感谢你的来信,谢谢你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新田县公安局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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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
办理时间: | 2021-03-31 | ||
内容 : |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请您耐心等待回复。祝您生活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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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只有写信人才能对该回复质量进行评分;请填写写信时系统生成的查询码。 | ||
来信人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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