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主题: | 关于反映新田县中府国际广场返租问题的报告 | ||
收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
来信时间: | 2020-11-09 | ||
来信类型: | 农村农业 |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信访内容: | 尊敬的书记同志: 我们是新田县中府国际广场一楼商铺业主。中府国际广场是新田县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后简称城投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我们于2018年9月与城投公司签订《中府国际广场商铺购买合同》,同时,我们与城投公司一并签订了《中府国际广场委托租赁及经营管理协议》(后简称租赁经营协议),将购买的商铺委托给城投公司进行租赁经营。 依据《租赁经营协议》,城投公司应于2020年9月28日开始开始支付租金,并于2020年10月10日前,把这一季度的租金打入商铺业主的账户。而实情是:合同约定已过,城投公司并未将租金如约打入业主账户,也不曾与业主有任何信息的沟通,更可恨的是,当业主陆陆续续找到城投公司询问租金的事,非但没有对业主进行安抚,而且找各种理由推诿,得到的答复竟然是:城投公司只是股东之一,主要以青云塔公司为主,他们现在没钱,要么业主同意免租金两个月,要么推迟半年再支付,如果不同意你们就去打官司,反正,现在就是没钱支付租金! 这就是政府直接领导下的国有企业?这幅嘴脸,比起那些地痞流氓有过之而无不及,公然践踏《合同法》还居然如此理直气壮?我们当初购买中府国际广场的商铺,就是因为新田县城投公司作为县政府直属国企,具有很高的信用度和公信力,购买时县政府和新田县城投公司向社会做了大量的积极宣传,政府红网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对项目做了详细宣传,我们满怀信任和期待选择了中府国际而现在却因为这种信任狠狠打脸。我们愤怒、无助。在百般无奈中,我们将自己受到的委屈和不公向书记反映,希望得到书记的重视和处理,现我们怀揣着希望跪求县领导能督促城投公司协调解决我们的合理诉求,解百姓之所愿!中府国际全体业主拜谢! 中府国际一楼商铺业主 2020年11月9日 | ||
受理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
办理时间: | 2020-11-10 | ||
内容 : |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请您耐心等待回复。祝您生活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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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
办理时间: | 2020-11-23 | ||
内容: | 关于“关于反映新田县中府国际广场返租问题的报告”的情况回复 胡先生网友: 您好! 您的信件已收悉,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措施,积极安排人员与包括胡志飞在内的业主沟通协商,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按照《中府国际广场委托租赁及经营管理协议》约定,现有17户商铺已到收取租金的时间。由于年初新冠疫情(不可抗力)的影响,中府国际项目招商和营销陷入了困境,招商和营销无收入导致项目财务无法支付到期租金。为妥善化解矛盾,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约定,项目部于2020年10月21-11月5日,联系17户业主协商沟通,就如何解决到期租金支付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协商解决方案:一是请求业主免租2个月;二是不减免租金,请求业主宽限延期6个月收取租金。 2020年11月6日,根据与业主沟通协商意见,公司再次开会研究讨论,提出延迟支付租金方案:延迟6个月(至2021年3月28日开始)支付租金,延迟支付的租金利息按月利率1.5%(不计算复利)支付利息、自应支付之日起计算;在第三期支付租金的同时与前两期租金及利息一同如期支付;后续到期的应付租金,参照此办法执行。 项目部相关负责人于2020年11月9日开始陆续与部分业主进行了深度协商沟通,已取得大部分业主谅解,并表示接受项目提出的延迟支付租金方案。 11月17日,项目部相关负责人再次与业主胡志飞电话沟通,电话中胡志飞的情绪和态度比较平和,同时也表示理解,同意延迟支付租金方案,同时提出需要项目部对延迟支付租金方案作出相应保障,在相应的时间节点内如期如约支付租金。 下一步,公司将继续加强与业主协商沟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拓宽经营和筹资渠道,按照协商的租金支付方案,如期履约,妥善化解矛盾。 湖南青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7日 关于“关于反映新田县中府国际广场返租问题的报告”的情况回复 胡先生网友: 来信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通过调查了解,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中府国际广场委托租赁及经营管理协议》约定,现有17户商铺已到收取租金的时间。由于年初新冠疫情(不可抗力)的影响,中府国际项目招商和营销陷入了困境,招商和营销无收入导致项目财务无法支付到期租金。为妥善化解矛盾,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约定,中府国际项目部于2020年10月21-11月5日,联系17户业主协商沟通,就如何解决到期租金支付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协商解决方案:一是请求业主免租2个月;二是不减免租金,请求业主宽限延期6个月收取租金。2020年11月6日,根据与业主沟通协商意见,青云公司再次开会研究讨论,提出延迟支付租金方案:延迟6个月(至2021年3月28日开始)支付租金,延迟支付的租金利息按月利率1.5%(不计算复利)支付利息、自应支付之日起计算;在第三期支付租金的同时与前两期租金及利息一同如期支付;后续到期的应付租金,参照此办法执行。 11月17日,中府国际项目部相关负责人已与你电话沟通,你也同意延迟支付租金方案,并提出需要项目部对延迟支付租金方案作出相应保障,在相应的时间节点内如期如约支付租金。 下一步,青云公司将继续加强与业主协商沟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拓宽经营和筹资渠道,按照协商的租金支付方案,如期履约,妥善化解矛盾。我中心也会对后续工作进行监督。 特此回复 新田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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