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280016/2026-01531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新田县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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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我县地质灾害风险管控制度机制和技术支撑体系,推动地质灾害防控重点由“隐患点”向“隐患点+风险区”转变。新田县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点面)双控体系建设项目(资金150万元)需委托代理机构采购。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且在湖南省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备案。
(2)财务要求: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内财务状况未连续三年亏损,提供企业近三年(2023至2025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3)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持有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或工程建设类中级以上职称;
(5)其他要求:(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禁止分包、转包,成交人须直接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实际履行,不得由成交人下属分公司签订、履行合同。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本项目采取评标方式:按(关于发布《湖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湘招协[2015]6号)文要求设定控制价,最低价评标。
5、提交要求
(1)提交材料需装订成册;
(2)提交时间:2026年2月6日—2026年2月10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3)提交地点:新田县自然资源局 (204室)
(4)联系人及电话:陈通来13974690173(经本人同意公示),
(5)投诉电话0746-4725962
新田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6日
中央人民政府


湘公网安备 431128020000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