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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4311280016/2024-01316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新田县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依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4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验收销号标准及程序》文件精神,新田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生态环境、林业等职能部门采取现场核查,对龙泉街道秀峰社区无主石场2024年历史遗留自然复绿矿山(图斑号ZJ4311282021002001)进行了验收,对照历史還留矿山自然复绿验收销号标准,我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职能部门一致认为龙泉街道秀峰社区无主石场历史遗留矿山达到了自然复绿的目标,同意上报销号。
现将办理情况予以公开。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46-4712923。
新田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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