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文件通知
分享到:
索引号: 4311280016/2021-00750 分类:  
发文机关: 新田县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21-08-20
名称: 关于开展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的通知
文号 :    
关于开展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的通知
  • 2021-08-20 17:16
  • 来源: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 【字体:   

各市州、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各测绘资质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3号,附件1)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6号,附件2),现将我省测绘资质复审换证(以下简称复审换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颁布实施新测绘资质管理政策,是落实国务院推进“放管服”改革各项要求、深化测绘资质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的一项重要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进一步优化测绘市场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促进测绘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厅将严格按照新版《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见附件1)开展复审换证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测绘资质改革重要意义及复审换证工作重要性,全力抓好贯彻落实。

二、工作安排

(一)范围。全省持有甲、乙、丙、丁级《测绘资质证书》(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除外)的单位,均可向我厅提出复审换证申请,由我厅负责审查并作出决定。复审换证期间,测绘资质单位原资质证书依然有效,复审换证后,原《测绘资质证书》一律作废,必须持新的《测绘资质证书》开展测绘活动。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复审换证需按规定向自然资源部提出申请,由自然资源部负责审查并作出决定。

(二)方式。测绘资质单位应于2021年1130日前通过全国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http://zz.ch.mnr.gov.cn,以下简称资质系统)网上提交复审换证申请和相关材料。2021年1130日前未提交复审换证申请的,或者提交复审换证申请后因自身原因在2021年1231日前未完成复审换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复审换证的权利。

三、注意事项

(一)关于审查方式。我省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具体审查方式为:1.公示,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官方网站公开申请单位相关信息;2.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作技术性审查;3.市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地核查;4.省自然资源厅审批。

(二)关于申请材料。测绘资质单位应当按照《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第二条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见附件2)。我厅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申请材料特别是法人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社保、技术装备发票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验。审查通过后,测绘资质单位应提交一套完整的、与资质系统填报内容完全一致的纸质申请材料,A4纸双面打印,左侧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我厅国土测绘处。

(三)关于现有人员认定。为做好新旧政策有序衔接过渡,支持做好“六稳”“六保”有关工作,并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新政策发布实施前测绘资质单位已有的符合原测绘资质申请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不离开该单位的前提下,实行“老人老办法”,其原认定的专业和职称等级继续有效。对于这部分人员,申请单位也要按照最新的《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我厅将严格审核。

(四)关于审查标准。我省测绘资质审查统一按照自然资源部《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和《通用标准审查细则(试行)》(见附件2)审查,确保全省审查标准一致。

(五)关于测绘资质申请。复审换证期间,对初次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予以正常受理、审查。测绘资质单位拟晋升资质等级、新增专业范围、变更资质信息的,应先完成复审换证,再提出申请,上述工作流程与复审换证流程一致。

(六)关于测绘资质证书。新的甲乙级测绘资质分别单独发放测绘资质证书,新证书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算。甲乙双证的单位应先申请甲级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再申请乙级测绘资质复审换证。

(七)关于基本信息变更。测绘资质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应先完成复审换证,再办理基本信息变更。

(八)关于测绘作业证。测绘资质单位应先完成复审换证,再办理测绘作业证。

四、相关要求

(一)扎实推进工作。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要明确责任部门和承办人员,做到组织有序、工作有力,确保复审换证工作顺利进行。

(二)主动做好服务。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要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做好对新政策的宣传解读和对测绘资质单位的指导。

(三)严格标准审查。此次复审换证,不是简单的“以旧换新”,而是对测绘单位的一次全面体检,要重新评定等级、换发资质证书。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要严格按照新办法和新标准执行审查,坚持原则和标准,不得敷衍了事。

(四)严明工作纪律。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要强化工作纪律,切实履职尽责,不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联系人:厅国土测绘处廖虎雄

联系电话:0731-89991161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18月17日

附件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

附件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各省市政府
市州政府
县区管理区网站
站群导航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新田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流程及审批表(下载)

主办:新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新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技术支持:0746-4767803(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政务邮箱:xtgovment@126.com
网站标识码:4311280016    湘ICP备10010030号    湘公网安备 43112802000004号

  • 湖南省政府网
  • 永州市人民
    政府网
  • 三湘e监督
  • 监督一点通